美法官裁定 為腦死孕婦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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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芝加哥24日法新電)美國德州1家醫院違背家屬意願,為1名腦死的孕婦插上生命維持器,1名法官今天裁定,這家醫院必須為這名孕婦移除呼吸器。

美國德州和另外11州的州法嚴格規定,女性只要懷孕,不論懷孕週期都必須盡力維持當事人生命。

美國33歲婦女穆尼奧斯(Marlise Munoz)去年11月28日在家中昏倒送醫後,被宣告腦死,當時她已懷孕14週。傷心欲絕的丈夫和她的父母極力爭取,希望能夠依照穆尼奧斯意願,移除呼吸器。

不過位在沃斯堡(Fort Worth)的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John Peter Smith Hospital)拒絕,因為他們認為,儘管穆尼奧斯的腦部不能再維持身體運作,但她其實還沒死。

這個案例引發激辯,其中包含醫療權利議題,以及剝奪墮胎權和賦予胎兒權利等法律爭議。

不過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今天向法庭表示,同意現階段22週大的胎兒「已無法存活」,讓此事件出現大轉折。

州法院法官華勒斯(R. H. Wallace)裁定,穆尼奧斯所有生命維持器都必須於27日下午5時拔除。(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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