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1家受台灣三星公司委託測試認證S3手機的公司,控訴工程師擅將手機照片po網,請求給付違約金。高院判工程師付250萬元。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是某公司新竹實驗室的工程師,與公司簽有保密切結書,若洪男違反保密約定,需負擔損害賠償。
公司控訴,他們去年4月間受台灣三星公司委託,針對尚未發表的S3手機進行測試認證,但洪男竟擅將手機照片上傳至自己的Facebook,導致手機照片外流,台灣三星公司更下令3個月不給他們任何訂單,連這次受委託的測試報酬也不得收取,請求洪男賠償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00萬元。
洪男主張,手機外觀非屬商業機密,且功能並未外洩,他沒有違反保密切結書的約定,只是一時好奇,並非故意侵權,若使公司受有明確損害,而他應負賠償責任,請求酌減賠償金。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洪男違反保密切結書所定的保密義務,又手機外型也是吸引買家的重要因素,洪男使公司於3個月內未能接獲台灣三星公司的訂單,損失非微,審酌洪男須獨自撫養1名子女等,認為兩造約定的違約金過高,判洪男給付250萬元。
公司提起上訴後,高院仍判洪男給付2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