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中國人來說,音樂是聯繫天神的工具。音樂不僅僅是享受和娛樂,也是調解天地關係的神聖禮節。
中國樂器的發明時間很早,在《詩經》一書中就經常提到各種樂器。根據史書記載,伏羲作瑟,女媧作蕭,伶倫作鐘,神農作五弦琴。
黃帝命伶倫製作樂律,訂定十二律(十二個音階)。伶倫在西山找到了粗細適中的竹子,用其中最結實的竹子削成竹笛。當他吹著自己做的笛子時,突然有幾隻鳳凰降落在他身邊的樹上,公鳳首先唱了起來,它的第一個音與伶倫竹笛發出的聲音相同,接著又唱了五個音,伶倫很快的削出能發出這五個音的笛子。
母凰唱了六個音,伶倫趕忙削出這六個音的竹笛。伶倫把十二支笛子按音序排好,就完成了十二律。為了永久的保存這十二個音,黃帝下令鑄造十二個能準確呈現笛音的銅鐘,之後,所有樂器的音階都必須與銅鐘相符。
黃帝除了命伶倫作鐘外,在與蚩尤的戰爭中,為了提升士氣,也曾製作一個特別的戰鼓,並親自擂鼓來提振軍威。這鼓是用住在東海的名叫「夔(音奎)」的怪獸的皮晾乾後作成的,鼓槌則是雷神身體裏最大的一根骨頭。當黃帝擂起這特別的戰鼓時,聲傳五百里外,天地為之變色。
此外,黃帝在泰山會合天下鬼神時,曾製作名為《清角》的樂曲,這首曲子氣勢萬鈞,能「驚天地、泣鬼神」,是真正天上的樂曲,凡人是聽不得的。而黃帝在打敗蚩尤之後,為了慶祝勝利,又作了一部《棡鼓曲》,也是氣勢非凡的樂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