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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遭起訴 藍綠齊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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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罪起訴檢察總長黃世銘,民進黨主席蘇貞昌1日表示,檢察總長被起訴代表信用破產,應立即請辭下台;而馬總統雖然有刑事豁免權,但任期結果後應予以追訴;此外,檢方也應調查行政院長江宜樺是否涉刑事責任。不過法務部則認為,黃世銘涉犯輕罪,未達停職標準,因此不會立即將他停職。

黃世銘遭北檢起訴後,藍綠立委齊聲譴責、要求下台。蘇貞昌表示,民進黨一開始就要求黃世銘停權接受調查,一直拖到被起訴黃還是不肯下台。蘇貞昌也強調,黃世銘雖有任期保障,但檢察總長遭訴,代表他信用破產,已經不足以擔任職務。

民進黨幹事長高志鵬則痛批,檢察總長被起訴是司法羞辱的一天,黃世銘連1天、1小時都不該再擔任檢察總長職務。民進黨團也強調,黃世銘遭起訴,司法人員都引以為誡,未來不得再用干涉司法手段引發政爭。

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則表示,黃世銘雖有任期保證,但遭起訴後,就不該再擔任檢察總長。而身陷關說疑雲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則簡短表示,他相信、尊重司法;不過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表示,第一時間也要求黃世銘知所進退,但了解起訴理由後,她認為,去留該由黃世銘自己抉擇。

立法院長王金平(中) 1日在立法院,對於媒體追問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遭起訴一事受訪表示,「相信司法、同時也尊重司法」。(中央社)

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涉洩密等案遭起訴,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中) 1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透過司法還原真相」。(中央社)

法務部表示,黃世銘所涉犯的洩密罪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皆屬於〈刑事訴訟法〉中不得上訴第三審的輕罪,且要經過法院審判,才能認定相關刑事責任;至於行政違失部分,法務部目前已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尚未議決。

法務部強調,黃世銘所涉刑事案件情節是否重大,不應以涉刑案被起訴做為唯一判斷依據,因此不會立刻將他停職。◇(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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