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秋蓮台灣高雄報導)於去年爆發勞資糾紛的南台灣客運公司,當時遭解僱的南台灣客運工會理事郭志騰,向勞委會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歷經半年餘奔走,遭不當解僱案的裁決於日前出爐,裁決郭志騰勝訴。
「南台灣客運工會」於去年 8月底成立,當時即要求資方改善司機超時工作等違法事項,卻得不到資方的回應。郭志騰於 10月底便遭資方連記五大過予以解僱,而 16名駕駛今年元旦拒絕加班,也因此被不當解僱,不過,16名駕駛後來經高市勞工局介入協調復職,但郭志騰則協調未果。
南台灣客運工會說:幹部遭資方惡意解僱,地方機關辦不了,於是就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討公道,如今終於討回公道。工會還說,郭志騰遭不當解僱案裁決日前出爐,工會獲得勝訴,資方 7日內必須恢復郭志騰工作權,另需賠償100年11月起至復職日當天工資,總計近新台幣25萬元。
對於南台灣汽車客運工會日前對外發佈指「幹部遭資方惡意解僱,地方機關辦不了」。針對此一說法,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27日回應說明,絕無延宕調查審議程序,屬勞工局權責部分均已辦理。勞工局說: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事業單位對工會幹部之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本屬中央權責,地方政府無權介入」,對於工會指控,勞工局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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