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八旬老漢想做錢明奇

法院是幫凶 信訪踢足球

【大紀元2012年03月31日訊】福建南平市濱江北路165號是林貞廉一家祖輩三代的房產,臨街修建,上下兩層均為商舖,且祖孫三代在此開設修鞋、理髮、照相、餐飲等服務業維生。其房屋土地使用證上的「用途」也清楚的註明「商業」,面積為196.23平米。然而,這一數百萬房產早在十年前被福建星光造紙集團勾結政府官員侵佔,訴告至今,毫無結果,萬般無奈之下,年近八旬的林貞廉多次想做錢明奇。

1998年,一場百年洪災,將林貞廉這棟房屋衝垮一大半。這年,南平政府發文〈南政(1998)綜261號〉,號召民眾「加快災後重建家園」,提出「先建後批」辦法,以鼓勵大家為生存積極自救,為此,林貞廉一家在沒有得到政府分文救濟的情況下,拿出多年來省吃儉用的積蓄,在房屋的廢墟上重建起這棟商舖房屋,建成後,比原房擴充了57平米,為此,房屋總面積也由原來的196.23平米擴大至252.79平米。根據以上〈南政(1998)綜261號〉文的「先建後批」辦法,林貞廉一家所擴充的57平米完全屬於政府許可的合法房產,並認定:僅這部份為住房。

2001年,福建星光造紙集團(以下簡稱為「星光公司」)以「修建集資樓」為名,向林貞廉一家提出「強買強賣」的不合理要求,遭拒後,星光公司勾結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將林貞廉這棟「商業房產」進行「強制執行」〈(2001)延行非執字第10號〉。為此,人民法院依然成為了星光集團掠奪林貞廉家私有房產的幫凶!從此,也將林貞廉一家逼走上了一條告狀不歸路。

集資樓建成後,星光公司擅自主張,以「兩套住房」和「兩間店面」抵消林貞廉家被他們強行拆除的這棟商舖房,林貞廉一家再次拒絕,並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令林貞廉一家感到異常憤慨的是,法院居然一錯再錯地支持了星光公司這一系列不法行徑,並且還將政府許諾的「先建後批」擴充的57平米面積胡亂認定為「違章建築」,甚至把產權證都不屬於林貞廉家的暫住地也說成是「安置房」,使林貞廉一家生活無著。

2008年2月23日,林貞廉一家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遞交了一份房屋明細賬(即《林貞忠、林貞廉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安置補償方案》),累計房產損失達 3,133,965.87元;造成3家個體戶長期停止營業,至少8人長期失業,使一家人貧病交困。現如今,又過去三年,房屋損失累計近400萬!但有關部門對林貞廉一家的訴求至今充耳不聞!

由於長期訴求無果,2008年奧運期間,林貞廉一家開始上京告狀,迄今為止,僅林貞廉一人就先後到北京上訪已多達20餘次,然而,問題不僅沒能解決,還多次遭到南平信訪領導僱傭的黑社會人員毆打,致傷,使其苦上加苦!冤上加冤!

2011年6月9日,有關當局煞有介事地舉行其所謂的「聽證會」,召集建委、信訪、街辦等單位,仍舊自話自地枉顧事實,氣得林貞廉一家憤然離去!

由於長年的上訪奔波,積勞成疾,年邁體衰的林貞廉不幸患上晚期癌症,經三次手術,雖大難不死,但卻危在旦夕,也使林貞廉更加迫切想解決房屋問題,在絕望之際,林貞廉曾多次產生了錢明奇的念頭,在家人的多次勸說下,林貞廉暫時打消了這一念頭。

2011年7月19日。萬般無奈的林貞廉再次踏進了南平市信訪局訴求,在其苦苦哀求下,工作人員十分勉強地拿出一張紙,上面寫道:「林貞廉同志:你反映房屋拆遷問題,根據《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請向黃墩街道辦事處提出。」很顯然,這是在踢皮球,令林貞廉一家再次感到了絕望!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秉公執法,儘快歸還林貞廉一家房產,追究有關官員的不法行為!

林貞廉聯繫電話:0599-8385227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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