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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替勞工投保 勞保局專案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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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5日電)立法院今年4月間三讀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雇主未替勞工投保罰鍰增至4倍。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今天啟動「安薪加保」專案,鎖定特定雇主,將全面嚴查重罰。

立法院4月間三讀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其中針對雇主若沒替勞工投保,或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罰鍰都將提高至4倍。

即將邁入暑假求職及打工旺季,勞保局今天宣布啟動「安薪加保」專案,已鎖定特定對象,包括新設立已僱用員工但尚未加保、員工平均薪資低於同業平均薪資和慣性高薪低報經勞保局連續調整投保薪資等情事的事業單位,嚴查重罰。

勞保局承保處經理劉耆誠說明,承辦民眾申請生育給付、失業給付和老年給付的案件時,平均每年會發現有雇主沒依規定替員工加保或出現短報投保薪資,使民眾無法請領給付或請領金額變少的狀況,「如今配合勞保條例修正提高罰鍰,勞工損失可向雇主求償,雇主還須受到政府重罰」。

勞保局強調,只要有僱用1名員工,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許多小型公司誤以為5人以下是勞保自願投保對象,可不須替員工加勞保也可不加就保,這些都會嚴重影響勞工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提醒所有勞工,到職上班第1天雇主就應替勞工申報加保,並沒有「試用期不用加保」的規定,且無論雙方有沒有約定試用,上班首日就已是僱用勞工,當天就應辦理加保手續,保險效力從申報當天零時起算。若勞工發現雇主違反勞保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出現保險給付短少,都可循法律途徑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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