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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漁署減船 環團:應控制遠洋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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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時報記者陳霆台灣台北報導)近年來,台灣為回應國際環保聲浪,減低海洋的環境壓力,持續進行減船作業、收購漁船漁筏。然而,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Greenpeace)呼籲,台灣對海洋資源的管制,更應落實在遠洋漁業上。

行政院漁業署表示,漁業署自1991年起開始分階段進行減船、降低海洋負擔的作業,以去年為例,共收購漁船17艘、漁筏129艘,今年共計編列2億3299萬元,目標減少150艘漁船筏。

漁業署指出,台灣漁船筏計約24,000艘,其中約有80%集中在周邊海域作業,對沿近海漁業資源之再生與利用造成極大壓力,為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履行沿岸國生物資源養護責任,有必要減船調整漁獲努力量。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漁船收購作業對象為領有漁業執照或保留汰建資格文件之漁船筏,並針對傷害較大的漁業(如拖網、刺網)加成計價收購,希望趕緊讓這些破壞力較大的漁船結束捕撈。

漁船計價標準以噸數為單位,每噸收購價格自1.8萬至5萬元,每船最高收購價格為790萬元;漁筏則依筏管長度、管徑大小及主副機馬力為計價單位,每艘價格為20~80萬元。

對漁業署進行的減船作業,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表示,漁業署應對遠洋漁業進行更有力的控管,遏止遠洋漁業過度擴張。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高于棻指出,她在小琉球進行考察時發現,當地許多用漁筏捕撈黃鰭鮪的漁民說,近年來捕獲鮪魚的體型都明顯的變小,且數量也大不如前,顯示太平洋海洋資源已面臨深深的危機。

綠色和平呼籲,海洋是一個整體,對遠洋漁業資源的保育,才能對近沿海漁業資源起到巨大的幫助。

高于棻說明,以鮪魚為例,中西太平洋供應了全球逾60%的鮪魚漁獲,鮪魚是洄游性的魚類,對遠洋漁業的控管,能保護許多台灣近海能補獲的魚種。此外,對遠洋海洋的限制,也可對海洋的生態失衡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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