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問題的本質(1)
有暴動也有起義,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憤怒,一種是錯誤,而另一種是權利。在唯一公平合理的民主政體中,一小部分人有時會篡取政權,於是全體人民站起來,為了恢復自身的權利,可以走上武裝反抗的道路。在所有一切涉及集體的主權問題上,全體反對部分的戰爭是起義,部分反對全體的進攻是暴動;要看杜伊勒裡宮接納的是什麼人,如果它接納的是國王,對它進攻便是正義的,如果它接納的是國民公會,對它進攻便是非正義的。同一架瞄準民眾的大炮,在八月十日是錯的,在葡月十四日(1)卻是對的。外表相似,本質不同,瑞士僱傭軍保護的是錯誤的,波拿巴保護的是正確的。
(1)這裡葡月十四日應為葡月十三日(公元一七九五年十月五日)。這天,保王黨人在巴黎暴動,向國民公會所在地杜伊勒裡宮武裝進攻。拿破侖指揮軍隊擊潰了保王黨人。
普選在自由和自主的情況下所作的一切,不能由街道來改變。在純屬文明的事物中也是這樣,群眾的本能,昨天清晰,明天又可能糊塗。同一種狂怒,用以反對泰雷(1)是合法的,用以反對杜爾哥卻是謬誤的。破壞機器,搶劫倉庫,掘起鐵軌,拆毀船塢,聚眾橫行,不按照法律規定對待進步人士,學生殺害拉米斯(2),用石頭把盧梭趕出瑞士(3),這些都是暴動。以色列反對摩西,雅典反對伏西翁,羅馬反對西庇阿(4),是暴動,巴黎反對巴士底,是起義。士兵反對亞歷山大,海員反對哥倫布,是同樣的反抗,狂妄的反抗。
(1)泰雷(Terray),法王路易十五的財政總監,操縱全國糧食買賣,增加鹽稅,為人貪狠。
(2)拉米斯(Ramus),十六世紀法國學者,唯理論的倡導者,參加宗教改革運動,在巴托羅繆節大屠殺中被天主教徒殺害。
(3)一七六五年,盧梭在瑞士居住時,曾有一群反動青年,在教士的唆使下向他的住宅投擲石塊。
(4)西庇阿(Scipion.又譯齊比奧),羅馬統帥,執政官,後為西班牙總督。
為什麼?因為亞歷山大用劍為亞洲所做的事,也就是哥倫布用指南針為美洲所做的事,亞歷山大和哥倫布一樣,發現了一個大陸。向文明贈送一個大陸,這是光明的極大增長,因而對此的任何抗拒都是有罪的。有時人民對自己也變得不忠誠。群眾成為人民的叛徒。比如私鹽商販的長期流血鬥爭,這一合法的慢性反抗,一旦到了關鍵時刻,到了安全的日子,人民勝利的日子,卻忽然歸附王朝,一變而為朱安暴亂,使反抗王室的起義,轉為擁護王室的暴動!無知的悲慘傑作!私鹽商販們逃脫了王室的絞刑架,頸子上的絞索還沒有解下來,便又戴上白帽微。「打倒食鹽專賣政(1)策」,忽又變成「國王萬歲」。真是咄咄怪事!聖巴托羅繆節的殺人者、九月的扼殺者(2)、殺害科裡尼的兇手、殺害德.朗巴爾夫人(3)的兇手、殺害布律納的兇手、米克雷(4)、綠徽黨(5)、辮子兵(6)、熱胡幫(7)、鐵臂騎士(8),這些都是暴動。旺代是天主教的一次大暴動。人權發動的聲音是可以辨別的,它不一定出自群眾奔突衝撞的雜沓聲,有失去理智的暴怒,有坼裂的銅鐘,號召武裝反抗的鐘不一定全發出青銅聲。狂熱和無知的騷亂不同於前進中的動盪。站起來,可以,但只應當是為了向上。請把你選擇的方向指給我看。起義只能是向前的。其他一切的「起來」都不好。一切向後的強烈步伐都是暴動,倒退對人類是一種暴行。起義是真理的怒火的突發。為起義而掘起的舖路石迸發著人權的火花。這些石塊留給暴動的只是它們的泥渣。丹東反對路易十六是起義,阿貝爾反對丹東是暴動。
(1)聖巴托羅繆節的殺人者,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夜,亨利二世之妻,太后卡特琳,利用納瓦爾的亨利與國王姐姐的婚禮,在首都集會之際,突然對胡格諾派教徒進行大屠殺,海軍上將科裡尼(胡格諾派)等均遭害。
(2)九月的扼殺者,即本書第三部856頁所指的「九月暴徒」。
(3)德.朗巴爾夫人(deLamballe,1749—1792),路易十六王后安東尼特的密友,一七九二年九月被處死。
(4)米克雷(Miqeulets),原為受招安的西班牙匪幫,參加西班牙軍隊。拿破侖在一八零八年創建法國的米克雷軍團,用以鎮壓西班牙。
(5)綠徽黨(Verdets),在王朝復辟的恐怖時期,保王分子佩帶綠色帽徽。
(6)辮子兵(cadenettes),原系擲彈兵及輕騎兵之髮式,兩頰旁垂小辮,後成為一七九四年熱月政變後年輕保王派的髮式。
(7)熱胡幫(compagnonsdejehu),熱月政變時法國南方的熱月派。
(8)鐵臂騎士,這裡是雨果對昂古萊姆公爵的黨徒諷刺性的稱呼,因他們在左臂佩帶綠色袖章。
因此,正如拉斐德所說,在某種情況下,如果起義能是最神聖的義務,暴動也可以是無可挽回的罪行。
在熱能的強度方面也有所區別,起義是火山,暴動是草火。(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