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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 3日電)六大工商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呼籲行政部門及立法院修改相關法令,將外勞工作年限不分產業外勞或看護外勞,一律從 9年延長至12年。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工商協進會、工業協進會、中小企業協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建請延長外籍勞工在台工作年限至12年,以利產業永續發展。
六大工商團體表示,依就服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最長年限為 9年,且雇主雇用外勞最長期間為 6年,若外勞已在台灣工作 6年,再次來台工作為 3年,且從事不同產業,將增加雇主重新訓練的成本。
工商團體指出,新引進外勞的雇主需重新訓練外勞,等到外勞熟悉工作技能,3 年後就無法在台工作,除造成企業訓練成本的增加,也影響生產線正常運作。
六大工商團體表示,現行外籍勞工尚無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籍的可能,也排除外勞因在台工作而申請永久居留的可能,所以外勞在台工作年限長短與移民問題無關,實在不需限制外勞工作年限。
另外,韓國、香港及新加坡引進外籍勞工工作年限並無限制,工商團體認為,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延長,可減少訓練成本,避免空窗期、降低仲介費用,並減低行蹤不明外勞的數量,建請將外勞工作年限延長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