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採訪報導)河北省滄縣村民陳同梅,為了一樁不公正的離婚案,導致四年上訪經歷,被毆打過、被輪姦過,最後還是被以「敲詐」政府罪重判5年。滄縣政法委副書記曹慶山威脅陳同梅家屬:你有能耐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自2008年至今,滄州市滄縣接連發生了幾起農民「敲詐」當地政府案,在案件曝光的同時,也爆露出了個案中的眾多疑點。
4年上訪遭強暴
2000年,滄縣張官屯鄉銀子旺村村民陳同梅在未告知情況下,丈夫與自己離了婚。據陳同梅的弟弟陳同德講,由於對方在市裡的親戚買通了關係,法院作了不公正判決,造成陳同梅一無所有,暫住在有殘疾的弟弟家。
多次逐級上訪未果,2007年,陳同梅來到北京中紀委、信訪辦等部門上訪,後北京方面通知當地政府把陳同梅截訪回來,扣押在鄉政府私設的黑監獄近半個月,期間遭到毆打,導致病重,弟弟得到消息後,才把陳同梅送進醫院。
據陳同德透露,2008年,當地政府人員把陳同梅從北京截訪回來,在半路上把陳同梅強姦了,包括鄉政府、滄縣公安局、法警隊的幾個不法人員把陳同梅輪姦後扔在了半路上,陳同梅回來後很長時間癱瘓在家。
這對一個農村婦女來說打擊非常大。為此,陳同梅及其家屬上告相關部門不法人員,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無任何結果。
政法委書記:你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2008年5月5日,滄縣法院舊州法庭庭長魏賀欣到滄縣公安局報案,稱被陳同梅敲詐。魏賀欣此前因陳同梅的案子,常與她打交道。
案卷記載:魏賀欣報案時說,2007年12月,一天我問陳同梅來法庭有什麼事,她說到舊州鎮職教中心看望孩子陳強,順路過來,問她反映的那些問題怎麼辦。陳同梅提出,要解決以前自己所受損失,法院得賠償她20萬元……」
但事情發生半年後,魏賀欣才報案,2008年5月23日被滄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滄縣政法委副書記曹慶山對官方媒體稱,此案件是「公檢法三家一起商量的」。
陳同梅的律師認為,公、檢、法本應各司其職,幾家部門聯合辦案難保司法程序公正。
在陳同梅待審關押期間,當地政府逼迫其放棄上訪,否則重判。陳同梅要求只希望這幾年所受的迫害,能還她一個公道。雙方幾次協商未果。
滄縣政法委副書記曹慶山對陳同梅家屬囂張的說,你有能耐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2009年7月14日,陳同梅案一審在滄州下轄的泊頭法院開庭,陳同梅的證人證言未被採信。
泊頭法院後來在判決書中說,上列證言材料系辯護人庭後提交的。
但根據陳同德及證人陳同茂等人講,開庭當天,法院大門緊鎖,他們根本無法進入法庭作證。
一位在法院工作的公務員同情的告訴陳同德,你也不要做太好的打算,這都是走形式,結果他們早就給你定出來了,我們沒有權利,都是上面給你定的。
2009年7月31日,泊頭市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陳同梅有期徒刑5年。當年10月14日,滄州法院維持原判。
為瞭解最新進展情況,記者聯繫了政府相關部門。
滄縣政法委辦公室:對於這件事情不像媒體上所說的,對政府的負面報導我覺得不對。太具體的我不瞭解不便回答。
張官屯鄉政府辦公室:她們經常擾亂政府辦公秩序,所以判了,家屬到縣裡上告過,再具體的我不清楚了。
銀子旺村村民:陳同梅多次上訪,也遭到關押,吃了不少苦,她們母子那時住在有殘疾的弟弟陳同德家。
陳同德表示,對政府的這種流氓行為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他就希望媒體能給予這件事情曝光,給姐姐討個公道。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