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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 網咖,網路加咖啡,是新創的名詞,也是新興的一項行業,以電腦與網路連結,提供消費。
正如形形色色的傳統行業,網咖這一行是中性的,既然是營業場所,當然要管理,政府也有責任訂定規範。
不過,制定規範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必須依憲依法,不能踰越憲法保障的人權,必須衡量政府執行能力,如果過嚴過苛,恐怕會逼入地下而出現貪賄黑洞,而問題依然。
有人說網咖有「色」,必須嚴管。但是,這個古老行業禁了千百年,至今仍在,台北市禁了公娼,但春城何處不飛色?有人說網咖有賭,必須嚴管,但全國禁賭多年,賭博何處無?
有人說青少年流連網咖不上學,必須嚴禁,但從早年的冰果店、彈子房、電玩店、泡沫紅茶店,到KTV、網咖,都歷經嚴管嚴禁,但阻得住學生蹺課去駐留嗎?縱使訂定嚴法,讓網咖一空,但這些學生就會乖乖在學校用功嗎?
對於從小習於電腦遊戲、上網遨遊的「任天堂小子」、「PS2小子」,還能以過去的父權宰制心態禁管嗎?
台北市長馬英九引教師、家長為奧援,欲制定嚴管網咖的自治條例,其望學子成龍成鳳的用心,應可肯定。
但是,以公權強制為手段,一方面制法從嚴,欲「淨化」網咖,有如打造網咖為「聖堂」,一方面又設隔離的時空條款,有如視網咖為「魔宮」。
網咖的出現,是因新科技及新需求,既非聖堂也非魔宮,與其以聖堂教父的威權心態,或打擊魔宮的泛道德,對付這個新行業,不如回到青少年本位,訂出合情合理的規範,讓網咖成為都市叢林中,青少年休閒、學習、邁入網路新世界的好所在。(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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