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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四月中發生成大學生從網路下載MP3音樂檔案事件,接著四月底五月初上演的是美國與中共「網路駭客」大戰,兩者都凸顯出以「網際網路」為特色的「知識經濟」時代令世人迷惘的一面。儘管呼籲立法管制的聲音不斷,但你相信綿密的法網,就是解決網際網路相關危機的尚方寶劍嗎?
兩個「知識」特性
所謂知識經濟,雖然眾說紛紜,但強調「知識」躍居產品的要角,應無可置疑。只是「知識是什麼?」卻難獲共識。「明白事事物物的道理」是字典裏對知識的詮釋。但是,這不正是每個人一生無時無刻都在盡力充實的能耐嗎?為什麼最近特別要強調這個人人皆知其重要性的知識呢?其中一定是有異於以往的特質吧!那究竟是什麼呢?
把不同時代的知識加以比對分析,可以發現知識經濟時代有兩個有關知識的特質:一是出現快速擴散知識的工具,一是知識產權保護的若隱若現。這兩樣特質,又具體表現在「網際網路」這項科技上。由於網際網路,新知識的出產、傳播都以倍數增加。從生產面而言,網路產品「生產力」快速提升,新產品不斷出現,所謂的「景氣循環」幾乎都快消失了。這也是為何「知識經濟」又稱為「新經濟」之所謂「新」的意義。不過,網際網路的面世,也衍生出兩個重大問題,一是這些e產品的產權不易保護,二是它的雙刃性。
產權保護不周
產品更新的速度,被認為是人類福祉增進的指標;網際網路就讓知識產品不斷地推陳出新。但在市場經濟裡,「私有財產權」必須受到保障,否則難以上市產銷。現代社會基本上可以保障知識產品「產權」,但這種保障又很不完全。這使得原本可以更快的發展速度,卻受到很大制約。專利權與智慧財產權雖受重視,但因網際網路的複雜性,法律糾紛不斷,各種法令再怎麼衍生也保護不周全。這是網際網路衍生的第一個問題。
但是,如果人類都具有「非我勿取」起碼的道德,那就能「尊重私產」。若人人如此,還用訂定保護智財權的法令嗎?在誠信的原則下,合作會更多、更有效率,糾紛更少,甚至消滅於無形。如此,創造發明不是會更快速,而好產品也會更多更好嗎?
科技的兩面性
在知識經濟時代,高科技產品的日新月異,固然提升人類的福祉;可是另一方面也相對具更大的殺傷力,這是網際網路衍生的第二個問題。其實,科技愈發達,「人的無知區」愈凸顯,新產品的負作用愈不明確,其所產生的長遠後遺症愈可怕;如果製造者再刻意隱瞞負作用,其殺傷力更大。現代愈來愈多不知名病症的出現,或可見其端倪。
道德愈顯珍貴
再者現代化工具本身,也往往是雙面刃,既可幫人也可殺人,端看使用「人」的心態。如果人心變壞,作奸犯科愈普遍,科技愈進步愈方便作案,殺傷力也愈強。火藥的發明本是美事,但戰爭也就愈殘酷,而網際網路的犯罪,像電影電視裏想像的情節也讓我們見識到了。實際人生中,千禧蟲、駭客猖獗的苦不也點滴在心頭嗎?固然法律的有效制裁可以減輕傷害,但漏網之魚隨著科技發達也愈來愈多,甚至可能演變成「白道比黑道更可怕」。追根究柢,在知識經濟時代,道德顯得更加珍貴與不可或缺。
(原載台灣大紀元周報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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