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電】中國司法机构將首次在國家机關中實行官員引咎辭職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10日稱,對重大違紀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司法官員,會要求其主動辭職,如遭拒絕,將會建議同級人大罷免或撤銷有關人員職務。去年,全國有近一千三百名司法官員被追究違法責任,其中四十六人被追究刑責。
蕭揚說,高院將推行司法官員引咎辭職制度。路透社圖片
苹果日報11日報道,蕭揚10日在全國人大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列出目前國內一些法官的問題,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法律專業素質不高;法官特權思想嚴重,工作作風粗暴;濫用審判權和執行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裁判不公,久拖不執或者違法執行,甚至貪贓枉法,嚴重敗坏法院和法官的聲譽。」
不辭職人大可罷免
蕭揚說,去年全國法院共有一千二百九十二人被追究党紀和政紀責任,有四十六人因枉法審判、違法執行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他指出,為加強打擊司法人員腐敗現象,高院將全面推行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制度,對發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官員,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其本人應主動提出辭職,本人不提出辭職的,建議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罷免或撤職。
蕭揚并稱,今年將繼續重點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進行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案件,堅決清除司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廣東實施追究責任審判
其實,廣東省法院早在去年十月已開始實施對司法人員的違法審判的責任追究,規定對違法審判的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紀律處分。
另外,陝西省高級法院經濟審判第一庭庭長舒滿平,涉嫌受賄三万元(約兩万八千港元)案件,本月八日在西安市新城區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院指控被告身為司法人員,利用職權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已构成受賄罪。經過四小時的法庭辯論,并無結果,法官宣布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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