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小事當大事辦理稱「小題大做」?
我們往往閱報時,會看到有些人因小事起爭執,而大打出手或告上法院。人們就會說︰「他們為這點小事打架、對簿公堂,真是小題大做啊!」另古籍中也有記載,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十三回》:「他用了多少本錢,費了多少手腳,只騙得七千銀子,未免小題大做了。」
那麼,為甚麼把小事當作大事辦理被稱為「小題大做」呢?
其實,「小題大做」原本是古代的科舉考試用語,出自明清時代科舉考試的內容。科舉制度,是國家選拔人才、任用官吏所採用的制度。開始於隋朝,在唐朝形成,完備於宋朝,後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才被廢除。
中國古代的選士制度,因在秦朝之前是採取分封制度,故取士用人就按照世襲制度。西周時,天子分地以封諸侯,治理國家就由天子、諸侯、卿、士等人負責,階級分明,每個階層各依倫常血緣世襲。至東周,世襲制度開始瓦解,食客、客卿成為制度外為各國國君選才的另一途徑。
漢朝時,分封制度逐漸被廢除,皇帝為舉用賢能,於是採用察舉制,由各地官府推薦才德兼備的人才。但察舉制弊端叢生,評選不客觀。到三國時代,魏文帝曹丕定九品中正制舉才。此制是在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由小中正按出身、品德等來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等級錄用,後上報給大中正,經核實再上報司徒,司徒再核,然後交給尚書選用。
九品中正制一直為晉、六朝所沿用。但魏晉時,世族經常以其強大的勢力,影響中正官的考核,以致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門閥制度。九品中正制造成民間人才無法受到重用,讓世族獨攬朝廷人事的不公平現象。
到了隋朝,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改設進士科取士。唐承隋制,將科目增加至五十餘項,故稱為「科舉」,而科舉考試也因此得以制度化並逐步完善。宋朝時,把唐朝的科舉制度改良,採行新措施,制定一套更完備的辦法,而其主要目地是要防止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故自宋太祖開寶年間起,凡錄取的進士都要經過最後一關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名次也是皇帝欽定。自此,進士都是「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
宋朝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更進一步完善科舉的考試規則,以免考官或考生舞弊。因此,把在唐朝實行的「糊名」基礎上加以改良,另行「謄錄」,並派專人將試卷用正楷譽錄,避免考官認出考生的筆跡,保證閱卷的公正性。糊名,就是用漿糊把試卷上考生的姓名密封,以免考官給分時作弊。如唐朝劉餗《隋唐嘉話》:「武后以吏部選人多不實,乃令試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判之糊名自此始。」
此外,在考試時封鎖考場稱為「鎖院」,嚴禁出入,防止內外勾結作弊。如宋朝吳自牧《夢粱錄‧卷三‧士人赴殿試唱名》:「簾引訖,伺候擇日殿試。前三日,宣押知制誥、詳定、考試等官赴學士院鎖院。」
元初,蒙古人不重視開科取士,故停辦科舉。直到元仁宗延祐二年才又詔行科舉,基本上還是沿襲宋制,但有兩點改變對後世有重要影響。一是不再分科,專以進士科取士;另一是考經義的內容如果涉及四書,就要以朱熹的《四書集注》為主要依據,這兩點變動成為明清時期八股文的基礎。
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大體承宋制,共分四個階段,即童試、鄉試、會試、殿試。考試內容則與前朝不同,專從四書五經出題,規定考生必須以古人語氣來闡述經義,就如「代聖賢立言」,並以八股文為應考文體來作答。
四書,是宋朝朱熹取禮記中的大學、中庸二篇,再加上論語、孟子,合稱為「四書」,並作章句集注,又稱為「四子書」。五經,則是指易、書、詩、禮、春秋這五部經典,在漢朝時訂為「五經」。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凡是考題是從四書中出題,就稱為「小題」;若是從五經中出題,就稱為「大題」。而用五經文的文章寫法來做四書命題的題目,就稱為「小題大做」。
因此,久而久之,後人就引申為用小題目來做大文章,比喻把小事當作大事辦理。其實,也有存心誇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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