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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小學生的父母時,總會覺得讀書好像當成懲罰似的,會強迫孩子讀書的家長還頗多。
「你今天已經玩三小時的電動了,去唸三小時的書!」
「今天你都沒有幫忙做家事,你去乖乖唸書。」
此時,這種對話就會出現。
當然,我十分了解這是家長為了孩子好才講的話。可是,孩子或許不能了解。孩子會認為「我沒聽媽媽的話,所以我就得去唸書,作為懲罰。」孩子心裡開始會覺得讀書是一種「代價」或「懲罰」。
若把讀書當成「懲罰」,自然而然就提不起勁,所以絕對不能讓孩子覺得讀書是種懲罰。當父母說出「因為你沒做好這件事,所以你要去唸書」時,就是把唸書當成懲罰的意思。
要讓孩子想要唸書,很重要的是要讓他能了解「你唸書之後,就會有這麼好的事情發生」或「成績變好之後,自己會很開心」這些道理。當然,沒有一個孩子會自願接受「懲罰」,也不可能會有任何孩子被「懲罰」時,還充滿幹勁。
若孩子不覺得唸書不是負面(negative)的事,而是正面(positive)的事,他就不可能提起勁努力唸書。
摘自:《父母習慣決定孩子成績》大好書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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