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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
【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三十日電)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表示,受卡玫基颱風影響,濁水溪流域河川公地種植的植物受損害,受到洪水災害導致土地全部流失沒有辦法使用的,可以減免當期的使用費,已經繳納的也會退還;至於受洪水災害後土地整復使用者,可以減半徵受當年期使用費,已繳納的會減半退還。
第四河川局說,依照「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第十一條的規定,要辦理河川公地使用費減免的,減免對象需要許可使用人主動申請,許可種植地全部流失沒有辦法整復或變成深水槽沒有辦法繼續耕作的,九十七年期的使用費不用繳,如果有災損可是還是可以整復使用的,使用費減半徵收。
第四河川局表示,申請減免的期限為八月十八日之前,如果有道路中斷或是其他沒有辦法聯絡情況的地區,可以視實際情形延長,至於申辦方式及申請書可以到河川局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