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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大紀元4月2日訊】(據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發生在九十五年六月間,新竹縣峨眉鄉洪晨耀殺人案,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以被告洪晨耀因財務糾紛,不但將呂清一父子和鄰居陳尚三槍殺致死,就連在法院出庭時,還是對死去的呂清一父子充滿仇恨,當庭向法官強調不願賠錢給呂氏家族一毛錢,法官審理終結,認為被告犯後毫無悔意,已無教育和社會化的可能為由,判處被告洪晨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近年來新竹地院唯一判處死刑案件。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洪晨耀因為投資的財務糾紛,被控在九十五年六月間,持兩把制式手槍前往被害人呂清一家中理論,結果和被害人兒子呂建忠發生扭打,在鬥毆過程中,被告持制式手槍,不但將被告呂清一父子殺害,甚至連勸架,迴護被告的鄰居陳尚三,也一併遭被告洪晨耀開槍殺害,而洪晨耀在行凶後,逃亡一年才被警方專案人員在嘉義逮捕。
而洪晨耀在法院開庭時,仍對遭槍殺的呂清一父子充滿恨意,並向合議庭供稱,不願將命賠給呂清一父子,也不願賠償呂氏家族一毛錢,冷血程度連合議庭法官都覺得不可思議,由於被告洪晨耀犯後毫無悔意,法官認為被告視人命如草芥,毫無法紀觀念,已無教育及社會化的可能性,加上檢察官也認為被告有與世隔絕之必要,合議庭依連續殺人罪名,判處被告死刑,遞奪公權終身。據了解,這也是新竹地院近年來罕見的判處被告死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