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天亮:還有一人可以救楊佳

章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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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楊佳案二審結果維持原判,這實在是預料之中的事。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只等最高法院復核後,楊佳就該上路了(希望他的器官不要被摘除)。然而此時還有一個人能夠救楊佳,這個人就是胡錦濤,方法就是以國家主席的身份頒布特赦令。

我知道這樣的事情基本不可能發生,但想借幾個問題來討論楊佳案,因為這種討論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分析楊佳案的誘因、合法性、可能帶來的後果以及胡錦濤為什麼該救楊佳。

一、如何看待楊佳殺警案?

如何看待楊佳殺警案非常重要,這會決定他是否該判死刑。如果我們把它當作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楊佳當然應判死刑,因為他所殺死的警察並不都是折磨和污辱他的人,至少在楊佳案中他們是無辜的受害者。

十月十七日,葉寧律師在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的直播節目中卻提出另外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楊佳案是一個人對暴政的起義,楊佳應該被當作戰俘來對待。如果按照這個思路來推理,在戰爭對壘過程中殺死敵人是沒有法律責任可言的,而戰俘通常都會受到人道的對待而不會被處死。

楊佳也許沒有這樣明確的表述,但他也似乎下意識地這樣解讀他的行為。在這次行動中,楊佳沒有把警察看作個體,而是看作中共專制暴政的維護者,所以在這場「對暴政的起義」中,他才會認為「因為警察就是隨時準備死的」(二審庭審時語)。

正因為對楊佳一案存在不同的定位,特別是大多數民眾傾向於葉律師的看法,才會有如此大規模的聲援楊佳的行動。

二、楊佳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在我看來,無論楊佳是否被中共視為精神病,楊佳都難逃一死。即使他被視為精神病而不再承擔法律責任,但也要立即送入精神病院與世隔絕,接下來在那裏的折磨會更加殘酷,直到他被折磨致死為止。

值得注意的是,楊佳二審辯護律師翟建曾把一篇《試論司法精神病學中「偏執性精神病」》的文章拿給楊佳看。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何恬,主要從事司法精神病學的教學和鑑定工作。何恬在文中提到偏執性精神病病人「通常有個性缺陷,表現為主觀固執、敏感多疑,容易激動、自尊心強、自命不凡,這一性格特徵,導致他遇事愛認死理,喜歡抗上,不服從領導、為追求自己認定的真理,哪怕是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偏執型精神病人的妄想內容不荒唐、不泛化,系統性強,病人的精神活動和現實社會保持較好的聯繫,所以其辨認能力、控制能力幾乎接近正常。」

我們必須指出,即使在中共看來,何恬的論述也是相當荒謬的,因為按照這個標準,中共所有宣傳中的烈士,甚至毛澤東本人都是屬於「偏執性精神病」。只可惜,中共卻利用這個荒謬的論述針對堅定追求真理的人,特別是信仰團體成員和異議人士,把他們當作精神病關押起來折磨。

如果中共宣佈楊佳為精神病,則一舉消解了楊佳行為的正當性。那些支持和聲援楊佳的人也立即失去了「對暴政的起義」這一道德高地,變成了支持一個精神病人的瘋狂行為。中共拒絕採納「楊佳是精神病」的說法,僅僅是出自於愚蠢和對暴力的迷信。

從另一方面來看,楊佳一直保持了冷靜和理智,甚至許多話像揭穿「皇帝沒有穿衣服」一樣的一針見血。他的情感表達符合人的常情常理,所以楊佳顯然並不是精神病。

三、楊佳的行為是否具有正當性?

楊佳在殺警之前,做了許多尋求恢復社會公義的努力。

在現代社會中,至少有幾種力量可以制約政府對民眾的暴力和迫害。第一種力量就是民主,如果政府迫害民眾,民眾就用選票來更換政府;第二種力量就是輿論。媒體上的譴責聲,把政府暴行置於千夫所指的境地,政府也會懼怕正義的聲音。第三種力量就是司法。如果司法能夠獨立,就可以把具體犯罪的政府官員繩之以法。

楊佳顯然並不是沒有考慮過這些途徑。當然中國是沒有民主的,所以楊佳曾試圖訴諸輿論。根據二審的庭審記錄,楊佳「計劃向媒體投訴,買了1,000個信封,1,000張郵票,1箱複印紙,後覺得可能沒效果,未實施。」楊佳非常清楚的是,媒體是中共的喉舌;警察是中共的鷹犬;二者是筆桿子與槍桿子的「親密無間」、互相扶持的關係。

那麼最後的可能就是訴諸司法,這個想法也被楊佳放棄了,正如他在庭審時對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所說:「這些警察之所以敢這樣,都是因為他們的背後有你們。」

由此看出,楊佳認為自己尋求正義的非暴力途徑已經徹底斷絕,最後他只能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在六十年前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二條指出「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汙了人類的良心……」,而第三條則是「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權受法治的保護。」換句話說,《世界人權宣言》承認人類在人權失去保證時,有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的權利。

如果延續葉寧律師對楊佳案的解讀思路,楊佳的反叛是具有正當性的。

四、是否還有更好的選擇?

無論楊佳殺警具備怎樣道義上的正當性,作為一名法輪功的修煉者,我認為警察的死亡也是一場悲劇。這裡有必要指出的是,許多法輪功學員受到的警察迫害要比楊佳嚴重無數倍,但在過去九年多的時間裏,卻從未有一人訴諸于暴力反抗或復仇,反而出自佛家修煉弟子慈悲的胸懷向這些具體的行惡者勸善。不知道中國政府的官員們看到這種對比,是否會意識到中共鎮壓法輪功的愚蠢和法輪功和平精神的可貴。

回到楊佳一案,這些被殺警察與其說死於楊佳之手,不如說他們成了激怒楊佳鋌而走險的中共邪惡制度的受害者。

從這個角度來看,正是中共的暴政把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員、公務員和警察等置於人民的仇恨之中和成為復仇對象的危險之下。

這一點,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也有深刻的認識。他在今年7月3日下午總結甕安「6‧28」事件的大會上指出,「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導火索是女中學生的死因爭議,但背後深層次原因是當地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一些幹部工作不作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機關推上第一線,群眾意見很大……這起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是遲早都會發生的!」

如果胡錦濤能夠站在石宗源的這個角度認識楊佳事件,以特赦楊佳開始,廢除造成此血案的一黨專政這個萬惡之源,才是解決類似問題的開始。否則,胡錦濤本人也會成為這個制度的受害者。這就是我為什麼認為胡錦濤不僅是有能力,也有責任特赦楊佳。

楊佳一人可以手刃六名警察的事實,也說明中共的專政看似強大,實際不堪一擊。那些躲在專政幕後行惡的人,如果能對此有個明確的認識,也許做惡就不會那麼肆無忌憚了。

我從來不認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所以總想不厭其煩地重複這段話——「傳九評,促三退」的運動是在和時間賽跑,從淺層次上講,就是我們能不能趕在社會矛盾爆發前解體中共,實現中國的和平轉型,否則我們等來的就可能會是又一次流血的暴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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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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