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7日訊】師曠,名曠,字子野,晉國著名音樂家,主樂大師(今山西洪洞)人(當時地位最高的音樂家名字前常冠以“師”字)。大約生活時期在公元前572-532年,晉悼公、晉平公執政時期。師曠生而無目,故自稱盲臣,又稱瞑臣。為晉大夫,亦稱晉野。是當時著名的大音樂家,以“師曠之聰”聞名於後世。他還是位傑出政治活動家和博古通今的學者,時人稱其“多聞”。
傳說師曠鼓琴,通乎神明。“玉羊,白鵲翱翔,墜投。”按古人說法,以五羊白鵲為“玉音協和,聲教昌明”的瑞征,師曠能贏得此譽,足見其技藝不凡。師曠音樂知識非常豐富,他不僅擅長彈琴,還通曉南北方的民歌和樂器調律,並善用琴聲表現自然界的音響,描繪飛鳥飛行的優美姿態和鳴叫。
師曠雖為樂官,但他不同於一般樂工,他認為音樂是通過各地風謠的交流傳播德行的,應該使音樂傳播的教化無處不到,使德行傳播得既廣且遠,用詩來詠唱它,用禮來節制它,才能使遠近各處無不歸化。師曠對音樂的體悟同樣體現在其對政治的見解,師曠曾向晉國國君提出了許多治國主張,有一次,晉平公感嘆師曠生來就眼瞎,飽受昏暗之苦,師曠則言天下有五種昏暗,其一是君王不知臣子行賄博名,百姓受冤無處伸;其二是君王用人不當;其三是君王不辨賢愚;其四是君主窮兵黷武;其五是君王不知民計安生。
當衛獻公因暴虐而被國人趕跑時,晉悼公認為民眾太過份,師曠則認為,百姓是國家之本,同國君一樣,都是上天的子民。國君的主要責任是代天養民,而決不能“肆於民上,以從其淫”,否則,便是“棄天地之性”。至於如何對待使“百姓絕望”的君主,師曠曰:“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就是說可以趕走那些殘暴的國君。晉悼公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又問起治國之道,師曠答:“惟仁義為奉。”簡言之為“仁義”二字。
政治上,師曠主張為政清明,德法並重。國君應“清淨無為”,“務在博愛”,同時,還應借助法令來維護統治,“法令不行”,則“吏民不正”。在用人方面,他主張對德才兼備者應委以國家重任。如果“忠臣不用,用臣不忠,下才處高,不肖臨賢”,就會埋下亂政的隱患。經濟上,師曠主張富國強民,民富才能政平。“空虛府庫”將導致“國貧民罷,上下不和”的局面。統治方法上,師曠主張“廣開耳目,以察民情”,使百姓冤屈有處申訴。
他還提出“不固溺於流俗,不拘繫於左右”的積極主張。認為國君應“廓然遠見,卓然獨立”這樣才能避免失誤,在政治上有所作為。師曠的治國宏論是他政治理想的反映,其見地精闢之至。悼、平二世,君主賢明,政平民阜,能重振文襄霸業,師曠起了很大作用。師曠還隨平公多次出征討伐,並曾代表晉國出使周朝。魯季武子說:“晉有趙孟以為大夫,有伯瑕以為佐,有史趙、師曠而咨度焉,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其朝多君子,其庸可□乎!”明示師曠可與趙孟、叔向等著名政治家齊名。
齊國當時很強盛,齊景公也曾向師曠問政,師曠提出“君必惠民”的主張。
師曠稟性剛烈,正道直行,他嫻於辭令,卻從不趨炎附勢,具有不畏權勢的正直品格。晉平公晚年,驕泰奢侈,貪慾無足,師曠多次力諫。
一次,晉平公同群臣飲酒時喟然長嘆,“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莫之違”。師曠侍坐於旁,認為這不像“君人者”所言,竟操琴向平公撞去。沒有仗義死節的氣概,何以敢如此“犯君”。平公晚年,宮室滋侈,大興土木,愈加荒淫無道,晉國霸業日衰,以致“民聞公命,如逃寇仇”。在晉平公淫奢無度之時,師曠仍敢犯顏直諫,確實需要些勇氣。《說苑》載,平公三次出門打獵,自認為有“霸王之主出”的祥兆,而師曠則認為,這是在自欺欺人。晉平公惱怒異常,“異日,置酒祁之台,使郎中馬章布蒺藜於階上”,喚師曠解履拾階而上,師曠忍著痛,仰天長嘆。從肉中生出蟲子要吃肉,水中生出蠢蟲要蝕木。假如自己要與奴僕為伍,那是自找倒霉。廟堂之上,絕不是生蒺藜的地方。現在出現了這種情形,他預言:“君將死也。”由於師曠守上不阿的高尚品格和對百姓疾苦的體察和悲憫,師曠在當時深受諸侯及民眾敬重。
中國古人講“天人合一”,師曠在藝術上的傑出造詣和政治上的清明主張和其“窮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修為是有直接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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