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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告邱毅胡忠信誹謗案 台北地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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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二日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對立委邱毅指控他介入阜東等案,與媒體人胡忠信指他收受某董事長致贈新台幣兩百萬婚禮禮金,提起刑事誹謗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馬永成、邱毅和胡忠信均未出庭,馬永成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若法院認為有必要,馬永成未來將會親自到庭說明。

顧立雄庭訊中表示,邱毅和胡忠信對馬永成的指述與事實不符,散布明知不實內容貶損馬永成,已構成誹謗罪,將以新聞報導作為指控誹謗的證據,若邱毅和胡忠信兩人爭執證據能力,將聲請傳喚記者作證,而邱毅涉嫌連續誹謗馬永成,請求以連續犯論處。

顧立雄指出,立委行使職權確實有免責範圍,但應屬相對言論免責,發言應符合意見表達的適當情節,對不清楚的事實,應持懷疑語氣表達,若未經查證,就以肯定語氣表達,就可判定有主觀惡意,且參加的場合性質不同應會影響是否享有言論免責權,下了質詢台再發言,就是另一個事件,不可視為同樣享有免責權。

審判長認為,對以新聞報導作為證據,即使邱毅和胡忠信同意引為證據,法庭仍要審酌當時製作情形,另外,立法委員都在揭弊,邱毅所為是否和他職權有關?若與職權有關,是否在免責範圍內?若是和職權有關,邱毅在立法院發言後,在電視節目中又重複相同發言內容,是否因地點不同,會有免責和不免責的差別?

審判長指出,未來可能會有要求對質狀況,希望邱毅、胡忠信和馬永成都可出庭。

馬永成今年四月間認為,邱毅藉參加電視談話節目或主動召開記者會,誣指他與楊振豐有關、介入關說阜東集團首腦陳育珅違法吸金、涉入三一九槍擊案、主導國泰金控與台中第七商業銀行合併案等,連續惡意侵犯名譽,而胡忠信則指他收受某董事長兩百萬婚禮禮金,一併將兩人提起刑事誹謗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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