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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
【大紀元3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申慧媛/台北報導〕政治大學研究生林柏儀等人因不滿高學費政策,去年號召群眾赴教育部陳情,林等五名帶頭學生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法辦。檢方開庭多次,林堅決主張集會遊行法違憲,自認無錯,檢方將他起訴,其餘四人因有悔意,獲緩起訴處分。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目前就讀政大社會研究所碩士班的林柏儀,不滿教育部未舉辦公開辯論即允許各公私立大學自由調漲學雜費的政策,去年7月5日上午號召近百名教師、學生及家長,赴教育部陳情。
期間,教育部高教司長出面協調,因無具體承諾即離去,引發在場人士不滿,警方三度舉牌,要求立即解散,但未獲理會,警方事後將帶頭的學生林柏儀、朱維立、潘欣榮、吳宜臻及鄭麗雯等五人依違反集遊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蔡名堯認為,五人號召群眾參加,警方舉牌三次後,仍拒不離去,確已違法,不過考量是為表達抗議高學費的訴求,且均是在學生,開庭時向學生表明,願意給予緩起訴機會,只需提供一百二十小時義務勞動。
但林柏儀寧可被起訴,不願以認罪服一百二十小時的勞動服務換取緩起訴,檢察官勸說無效後,無奈予以起訴。
林柏儀說,當天被移送的五名學生,其他四人都選擇了緩起訴,但對讀法律的他而言,因無法接受集會遊行法許多不合理的規定,決定放棄緩起訴,想以親身案例挑戰釋憲。
前年自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林柏儀說,許多學法律的同學及人權團體也都支持他的主張,他認為本案是依法陳情請願,未違法,另集會遊行法中處罰首謀的規定,有違憲之虞,決意要聲請釋憲,將藉此成立修法聯盟,推動早日修改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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