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0日訊】2006年10月17日晚,自由亞洲電台張敏女士電話採訪了北京的江棋生先生。
張 敏:剛才聽丁子霖老師說,是您執筆起草了由許良英先生等五人發給林老家屬的唁電。能不能請您談一談您在林老突然去世後的感受以及您和林老的一些交往?
江棋生:林老的突然離去,對我們來說是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因為我們都知道林老身體一直很好,說話中氣很足。蔣培坤老師來電告訴我後,經和西安朋友核對,才不得不接受這個悲苦的事實。
我和林老有過一次直接的交往,那是1998年9月初,我到西安去拜訪他。不過,在這之前,我們已經有過多次電話聯繫,彼此之間有了基本的瞭解,也有過一次重要的合作——那是1995年春在林老的提議下,由許先生和林老共同努力完成了《寬容呼籲書》,而我除了是一名簽署者之外,還受許先生委託,騎自行車滿京城轉悠,上門徵集了不少老先生的簽名。在1995年鄧小平還在世的情況下,出面組織和發出那樣的呼籲書,沒有足夠的勇氣是絕對不行的。而那份呼籲書,也完全稱得上是中國民間發出的一份具有經典意義的歷史性文件。
1998年9月初,我受丁子霖老師的委託,懷揣《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和《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徵求意見稿,專程去林老家,請他過目和提出修改意見。林老仔細閱讀了文本,在明確表示贊成的同時,認真寫下了他的補正意見。那次西安之行,林老除了在家招待我外,還專門陪我去吃羊肉泡饃,當時71歲的他,飯量幾乎跟我不相上下。我們在西安大雁塔下還留了影,除林老和我,還有西安的馬曉明和湯致平。
在決定正式發佈兩份《宣言》的前夕,我們每個簽署者都意識到所面臨的風險。我記得林老幾次托人帶信給丁老師,他願意簽在第一個,願意承擔主要風險。而丁老師則認為應由她來承擔。由於《宣言》的發佈由我們來完成,因此最後公佈時丁老師簽在首位,林老第二。發佈《宣言》除了要勇於面對來自當局的迫害外,還有一個是面對民間陣營也要勇於堅持和亮明自己的觀點。當時,林老坦陳的觀點是:民間抗爭依然應當廣交友、緩結社。理由是,不能誤以為鄧小平不在了,江澤民就會開放黨禁。如果馬上衝擊黨禁,肯定會遭到極大的損失和犧牲。林老的見解也是我們簽署者共同的看法。最後,《宣言》以大力倡導公民運動、不提「組黨大潮」的方式表達了自己的獨立見解和責任倫理。
《宣言》正式發佈之後的1998年10月,林老專程到無錫張涇,在丁子霖老師家中小住了10天,就國人如何行使「無權者的權力」作了暢敘、暢聊和坦率的論爭。他們有三點共識,一是必須結束一黨專政;二是不要把中國的民主化寄托在明君、賢臣身上,要啟發民眾做公民而不是臣民,要推動公民運動,呼喚公民社會的形成;三是,不要期望中共主動實施民主,必須以民間力量的壯大來制衡中共,使其在壓力下順應民意。
今天上午,我重讀了兩份《宣言》。儘管我是《宣言》醞釀、討論、起草和發佈過程的參與者,但我仍然不得不要說,它們和《寬容呼籲書》一樣,稱得上是中國民間發出的具有經典意義的歷史性文件。曉波說:「兩宣言的宗旨,不僅在於敦促政府關注社會公正和尊重公民權利,更重要的是推動公民運動,呼喚公民社會。特別是後一個宣言,用今天的話說,實際上就是公民維權宣言。」 我認為曉波的話是中肯的。
1998年9月下旬,《宣言》是在紙媒體上發表的。今天,為了紀念和緬懷林牧先生,我認為有必要在互聯網上重新發佈《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和《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
2006年10月17日夜整理成文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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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
簽署者(中國公民):
丁子霖 林 牧 江棋生(發言人) 蔣培坤(起草人) 魏曉濤
在即將過去的一個世紀裡,人類戰勝了反人類的法西斯主義,戰勝了各種形式的專制與奴役,世界自由事業獲得了空前的發展。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東歐及蘇聯極權制度解體,東西方冷戰結束,使得世界上更多的人獲得了自由。然而,世紀末的中國,就其根本方面來說,依然是一個不自由的國家,而且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不自由國家。這給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在一個新的世紀即將來臨之際,我們謹以中國普通公民的名義,向你們,向所有中國的知識界人士、工人、農民、軍人、學生、個體及私營業者、企業管理人員、黨政軍各級官員及公務員,以及所有境內外的中國人鄭重宣告:
21世紀的中國,應該是自由的中國;
21世紀的中國人,應該是自由的中國人。
我們提出此項訴求,首先是基於對人的固有權利之確認:即確認人人生而自由,這種自由屬於每一個人,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藉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它既不可剝奪,也不可轉讓;每一個人在行使自由權利時應以尊重並不妨礙他人享有同等權利為限。人的此項權利業已載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的兩個人權公約,即《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包括有關後一個公約的任意議定書),得到了世界進步人類的確認。
我們提出此項訴求,還基於這樣一個歷史的啟示:對於每一個意識到自身價值的人類個體來說,自由本身就是目的。這種自由不僅是現代文明社會賴以存在的基礎,而且是其生命力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及其生活質量的優劣,不僅要以老百姓的生存是否得到保證以及物質的是否豐裕來衡量,而且還要看每一個公民能否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存方式,能否按照自己的個性和意願去追求自身價值的實現。對於任何一個至今仍因循專制傳統的國家來說,公民的自由權利必須首先得到確認和保障,否則就不可能躋身於現代文明國家的行列。
我們提出此項訴求,同時還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在共產黨執政的中國,曾有過各種為官方認可的民主,如傳統意義上的即所謂「民主集中制」(實為少數人乃至個人的專制)意義上的民主,如毛澤東一度倡導和鼓勵的「文革」式民主,以及經鄧小平重新解釋和改造過的所謂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等等,它們都曾被冠以無產階級的或社會主義的名號。但是,作為人類個體所固有的自由,卻事實上始終未被官方所認可,也未被官方允許冠以無產階級或社會主義的名稱。然而我們認為,就人的權利而言,自由先於民主,任何排斥自由的所謂民主,都不過是極權專制的代名詞。同時我們還認為,現代民主運動的真正目標,在於建立一種能夠確保公民個人自由不受侵犯的政治制度;如果僅僅把這個運動看作各種政治力量對權力的角逐和重新分配,那就最終不能劃清民主與專制的界限。
今天,我們中國人最缺乏因而也是最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的正是公民的個人自由。
在過去的一個多世紀裡,我們中國人苦苦尋求富國強兵、民族解放之道,為此作出了難以估量的巨大犧牲。其間,一批優秀的中國人為爭取個人的自由權利進行了不懈的求索,然而終因缺乏經濟的依托和社會的支持而半途而廢。
在過去的半個多世紀裡,我們中國人驅除了外患,獲得了民族的解放。但是,當我們有可能為自身爭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時候,我們卻又被拋入了國內戰爭的深重災難之中,為所謂階級的解放付出了同樣巨大的代價。中國人再一次延誤了個人的自由解放。
當1949年內戰的一方取得勝利,善良的中國人期待著實現自由理想的時候,他們卻又被安置於一種強加的制度和秩序之中。這種制度和秩序敵視一切屬於人的東西,包括人的權利和自由。在以後的歲月裡,人們為爭取自由權利所作的努力統統被扼殺,數以千萬計的中國人為此慘遭迫害甚至死於非命。最後,在中國大地上竟發生了震驚中外的1989年「六四」大屠殺,中國人夢寐以求的自由一夜之間被淹沒在血泊中。
中國人一個多世紀以來苦苦追求自由權利而不可得,不僅因為多次失去了歷史的機遇,而且更因為走入了歷史的誤區。
在本世紀中葉中國共產黨掌握政權以後,即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了土地改革、農業合作化及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根本上剝奪了公民最基本的人權之一即財產權。從而,在20世紀的中國,出現了惟有古代社會才存在過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那樣一種局面,每一個中國人均被置於對一種異己的生存條件的人身依附關係之中,完全失去了實現經濟自由以及社會、政治、文化等等自由權利的可能性。
與此同時,中國的執政者以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的名義謀得了其權力的「合法性」,進而實現了對所有公共權力的壟斷。這種絕對的權力幾乎控制了整個社會生活包括精神生活的一切領域。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關係尤其是基於人性和人道的關係被單一的階級關係所取代;人類社會中一切善良、純潔、美好的情感遭到無情的掃蕩和清洗,而仇恨、殘忍、構陷、叛賣、謊言、欺騙等等惡行由於被授予某種階級的合理性而得到前所未有的張揚。人們目睹並身受了人類有史以來對人性的一次最不加掩飾的背棄,以及對於人類道德和價值的一次最無所顧忌的踐踏。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唯一的選擇就是逃避自由。
這是20世紀整個時代的恥辱,也是20世紀整個人類的恥辱。
然而,從整個世界範圍來說,人類走向自由的航道畢竟已經開通,一個壓制性的、自我封閉的中國已難以阻擋世界文明的衝擊,中國人期待走出牢籠、面向世界的願望越來越變得不可遏止。在最近的20年裡,一批又一批勇敢的中國人站立起來為自由而戰。整個80年代,對自由和人性的呼喚成為時代的主要標誌,一種被專制守舊者貶斥為與西方「和平演變」相呼應的「自由化」思潮洶湧起伏,沖決著一切僵化教條和極端專制主義的陳舊事物;至80年代末,終於匯成了以首都北京為中心的全國性爭自由、爭民主的民眾示威抗議運動,即89天安門運動。
這場規模空前的運動雖然以流血而告終,但她標誌著中國人開始了新的覺醒,意識到必須作出新的選擇;同時也預示著人類自由的曙光必將照亮每一個中國人的心靈,照亮他們腳下的每一寸土地。
89天安門運動顯示了人心向背,使得現存制度的合法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然而,面對這種合法性危機,執政當局卻並沒有痛下決心以順應民意。今天,他們的一切最基本的政策,一切最重要的舉措,依然是為了一個既定的目標,這就是在他們能夠控制的一切最主要的領域,繼續違逆和壓制民意,阻遏公民行使自由權利,以維持其原有的制度和秩序。
中國人是慣於忍耐的。當一種制度和秩序對其權利和自由的侵害尚可忍受的時候,他們寧可選擇容忍。他們忍受了「六四」慘案留下的巨大傷痛;他們忍受了有恃無恐的腐敗官吏勾結社會惡勢力對他們的欺壓和掠奪;他們忍受了執政當局在所謂「穩定壓倒一切」的口號下對他們的任何一點不滿和反抗的打壓。然而,中國這9年多來畢竟已發生了很大變化。隨著公民權利意識的甦醒以及為自身權益所作的抗爭越來越走向自覺;隨著民間經濟的逐漸壯大、中等以上收入居民人數的不斷增加及其社會地位的提升;隨著知識界、學術界、新聞出版界乃至一些黨內人士開始衝破言禁爭取到越來越多的言論空間,一個相對獨立於現體制的、多元的現代民間社會正在逐步形成,人們對政權的依附性已經減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執政當局不思變革而繼續推行其壓制政策,就會越來越不得人心;如果執政當局把人們的容忍視為對其權勢的順從而繼續一意孤行,人們的容忍就會達到極限,他們就有充分的理由起來抵制權勢者,以解除強加於他們身上的枷鎖。
現在,已經到了這樣的時候,它迫使我們不得不把執政當局至今仍拒絕革除的種種弊政公諸於眾——這些弊政過去是今天依然是我們爭取自由及公民權利的最主要的障礙。
時至今日,中國普通公民的財產權依然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確認。這就從根本上限制了公民謀求自由、平等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和市場競爭的權利;同時,也給予了那些憑借權力侵吞國有資產、擾亂市場的蠹蟲們以可趁之機。從法律上保障公民的財產權是保證公民獲得其他一切自由權利的基礎。然而,在今天的中國,社會成員中構成多數的無權者不僅得不到其財產的法律保護,而且事實上被剝奪了獲取並擁有財產的機會。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把一個事實上已不能代表全民利益和意志的政治黨派強加於全體公民的頭上。他們以立法的形式使這個政治黨派凌駕於政府及所有其他政治黨派和團體之上,並使國家的軍隊成為隸屬於這個黨派的軍隊。這種不經公民同意擅自把某一特定黨派定為一尊的做法,今天已很難得到人們的認同。如果讓這種狀況繼續存在下去,必將越來越同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利益與價值趨向多元化的現實相衝突。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沒有放棄對公民的意識形態統制。他們強制公民與「中央」保持一致,只允許公民接受一種「理論」、一種「主義」,不允許接受為官方所排斥的其他思想或價值體系,尤其是所謂「西方的」價值體系。他們至今仍然把諸如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公共媒體置於某一特定黨派宣傳部門的控制之下,迫使媒體充當這個黨派的喉舌,以行使其箝制公眾輿論的職能。他們封鎖消息,隱瞞真相,用精心編織的謊言來掩蓋現實生活中實際發生和存在的事情,掩蓋特定黨派和利益集團的特殊利益。然而,這種以最陳舊、最僵硬的方式干涉思想自由,限制公民自由地尋求、接受和傳遞信息的做法,已越來越同今天高度信息化的時代不相容。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沒有放鬆對各級選舉的控制。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內定候選人提名、操縱選舉程序、對選舉人施加壓力、限制和取締競選等等一系列做法,以保證那些得不到民意支持卻能效忠於他們的人當選,從而維持其對國家權力的控制。這種以專橫的權力意志代替自由選舉的做法,是對公民權利的公然踐踏。它不僅完全違背社會的公正原則,而且完全違背優勝劣汰的社會進化法則。
時至今日,中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事實上依然是執政集團權力意志的體現和維護其權力的工具。由於在今天的立法和司法中仍然是黨的權力高於公民的權力,領導人個人的權威高於法律的權威,這就使得普通公民很難通過現行的立法程序有效地保護自身應有的權益,也很少有可能通過這種程序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權力尤其是權力的濫用;至於所謂「司法公正」、所謂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則在多數情況下依然是有其名而無其實。近年來,執政當局一再作出承諾,要實行「依法治國」、要「加強法制」,但這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現行法律體繫在國家權力系統中的從屬地位。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沒有放棄對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等公民自由權利的壓制。他們以「危害國家安全」、「陰謀顛覆政府」等莫須有的罪名,逮捕、審判依法行使這些權利尤其是言論、結社等自由權利的民間人士;他們採取種種極不文明的手段,限制、剝奪這些人士的人身自由,甚至採取法律外的強制措施,對這些人士實行任意羈押、監視居住乃至「勞動教養」。最近十餘年來,處於社會弱勢地位的工農勞動者被迅速地拋向社會的邊緣,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受到遠甚於其他社會群體的嚴重侵犯。然而,這些普通勞動者卻被剝奪了任何反抗的權利,尤其是自由地組織工會(或農會)的權利;當他們被迫行使遊行、示威等自由權利起來抗爭時,政府當局不是推諉搪塞,虛意應付,就是實行粗暴的壓制甚至無情的鎮壓。長期以來,中國執政當局在壓制公民基本自由方面創下的惡劣人權記錄,不僅遭到國內人士持續的抗議,而且遭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但是,執政當局至今仍拒不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改善。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沒有放棄對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壓制。他們查禁、取締非官方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羅織種種罪名迫害宗教異議人士;威脅、恫嚇民間教會的信徒。他們對藏族地區宗教人士、宗教文化的摧殘至今仍沒有停止。在對待宗教信仰的問題上,中國的執政者無視人們精神需要的多樣性,更無視人們精神生活中形而上追求對於人類生存的意義;他們甚至以所謂「唯物論」和「科學」的名義來否定宗教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中國執政者這種對待宗教和信仰自由的蠻橫態度,不僅是一種無知,而且是對人類自由心靈的一種仇視。
時至今日,中國的執政者依然沒有停止對學術活動、藝術創作的設禁與審查。他們嚴厲查抄有違官方禁忌的學術著作和文藝作品,嚴格控制非官方學術和藝術團體的活動。他們放任粗陋與平庸,放任惡俗與低下,卻以極不信任、極不寬容的態度對待嚴肅而富有個性的創造。他們脅迫學者、藝術家實行自律,誘使學術界、藝術界人士放棄責任與良知而只關心自己的錢袋。這種情況不僅造成了民眾精神追求的極度萎縮,而且導致了國民素養、民族文化的普遍劣質化。
凡此種種,都與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兩個人權公約的原則相牴觸。長期以來,國內外許多有識之士曾以最懇切的詞語提請中國執政當局關注公民基本人權和自由受到嚴重侵犯的種種事實,並籲請當局採取切實步驟予以糾正。然而,人們的每一次呼籲,執政當局不是置若罔聞,就是報之以惡意的侮蔑和報復。
鑒於執政當局對民意的漠視,我們謹向所有中國公民及各界有識之士呼籲:在新的世紀即將來臨之際,中國需要有一個好的開端。我們呼籲群策群力,以促成這樣的開端。我們希望這個過程是和平、有序的。我們期待著公民們的廣泛參與。
為此,我們籲請所有的中國公民注意到我們所列舉的種種妨礙我們獲得自由的事實,並意識到改變目前的狀況不僅是政府的職責,而且是每一個公民自身的責任。
今天,中國和世界的種種事態表明,在即將來到的世紀裡,無論從可以預期的國內演變來說,還是從可以預期的國際支持來說,都十分有利於中國自由事業的實現。我們不應放過任何一個歷史的契機,不應放棄任何一個可能的努力。
為此我們重申,人的自由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固有權利;他們為實現此項權利所作的抗爭具有天然的合理性。這種抗爭理應得到各個方面的同情,包括來自政府方面的同情。我們呼籲中國的執政者順應民意,承認公民具有合法抗爭的權利,直至放棄對這種抗爭的壓制。我們願意看到中國的執政者以理性和明智的態度,來面對進入下一世紀必將提到議事日程的現存制度的根本性變革。
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國家。由於幾千年源遠流長的皇權主義和等級觀念的束縛,我們中國人的個體意識以及對於個人權利及自由的信念一向相當淡薄。我們應當承認,這決不是我們民族的優點,而恰恰是我們民族的弱點。這種弱點使得很大一部分中國人至今仍難以擺脫傳統的依附性性格和歷史的惰性;但是,如果不改變這種性格和惰性,中國將仍然在王朝專制的歷史循環中躑躅。為此,我們需要作全民族的檢討,從根本上改變所謂國家和整體利益至上,而把個體的價值消融於整體之中的陳腐觀念,以樹立起公民的獨立人格。中國人應以新的面貌向世人表明,我們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民一樣,同樣有足夠的勇氣與智慧同自己的過去告別,更有足夠的勇氣與智慧去面向未來。
我們深信,未來的中國將是充滿希望的中國;未來的中國人將是充滿自豪的中國人。
1998.9.22.
註:本宣言在廣泛聽取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誠的謝意。我們歡迎各界人士繼續提出意見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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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
簽署者(中國公民):
丁子霖 林 牧 江棋生(發言人) 蔣培坤(起草人) 魏曉濤
在20世紀即將終結,新的世紀即將來臨之際,我們作為中國公民,深切憂慮國家在社會公正方面存在問題之嚴重,以及由此所導致的政情、社情、民情之嚴重失序和失衡。
為此,我們在發表和公佈「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的同時,特發佈本宣言。
考慮到公平、正義乃人類世代尋求的理想和目標;
考慮到公平、正義乃保障基本人權及自由之必要前提;
考慮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乃保證國家穩定、社會進步之重要條件;
我們特籲請所有中國公民及各界人士對國家在社會公正方面存在的問題給予嚴重的關注。
徵諸現實和歷史,凡實行專制的國家,公民不僅在政治權利方面無公平和正義可言,而且在經濟權利方面也同樣無公平和正義可言。在我國,之所以造成如今天這樣嚴重的社會不公,最主要的原因即在於中國的執政者長期因循傳統的專制體制而不思變革。專制體制導致權力的絕對壟斷。這種權力在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監督機制下,逐漸喪失其公共的性質而異化為個人的特權,同時喪失其服務的性質而演變為目的本身。這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就變得十分簡單,即所有社會成員被簡單地分割為特權者與無權者。
中國的特權者最初主要追求政治待遇和生活享受的特殊化。但是,自「文革」以來,特權者的權力得以從各方面延伸、擴張。「有權就有一切」,即是對這一時期特權者權力所作的概括。
進入到「改革開放」年代後,特權者的權力迅速發生了質的變化,其最顯著的標誌就是權力與金錢的結盟。這使得特權者的權力很快從政治領域擴展到經濟領域,而且使得這種權力本身成為一種具有極大潛能的社會資源。
特權者權力的無限擴張,這種權力的迅速資源化,導致社會分配向兩極中有權有勢者一極大幅度傾斜,社會的公平、正義隨之遭受到無情的踐踏,這正是引發1989年大規模民眾抗議運動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89年的「六四」事件後,中國的執政者並沒有從這次給整個國家和民族帶來深重創傷的事件中吸取教訓。他們以「穩定壓倒一切」為口號,繼續拒絕政治改革,繼續對民眾實施高壓政策,同時以加快改革步伐和經濟開放的承諾來消弭民眾的不滿和反抗。
執政者的上述政策獲得了暫時的成功。在進入90年代的前期,中國經濟保持了一定的增長勢頭,尤其是個體及民營企業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是,在被掩蓋的現實的另一面,卻是執政者容忍甚至縱容了特權者權力的加速市場化,致使社會公正原則遭到進一步破壞,整個社會腐敗成風,舉國上下民怨沸騰。
中國在進入90年代以後,隨著傳統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社會成員中構成多數的無權者被迅速地拋向社會的邊緣,所謂勤勞致富越來越成為一張過時的空頭支票。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權持有者卻趁經濟體制的轉軌之機,把他們所擁有的權力資源迅速地投入了市場,成為利益與財富角逐中的得意者和得益者。
在這個時期裡,中國普通公民的財產權一如既往仍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確認,他們以一生中最寶貴的生命代價為國家創造、積累了大量財富,卻並不擁有對這些財富的任何權利。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權持有者以及依仗權勢的利益集團卻借每一次「改革」措施出台之機發起一輪又一輪對國有資產的哄搶和蠶食,通過非法途徑把這些財產變成了事實上的私有財產。
在這個時期裡,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長期虧損、破產倒閉而被逐出工廠、企業成為下崗、失業者;而一些掌握著國有資產管理、分配及使用權者則利用職務之便損公肥私、監守自盜成了灰色甚至黑色財富的擁有者。
在這個時期裡,有關政府部門的一些握有實權者借「開發區」熱、「房地產」熱與內地甚至港台的「圈地者」(地產開發商)相勾結,明目張膽地侵吞、瓜分了國家地產轉讓中的很大一部分收益;而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原住民卻不僅得不到足夠的經濟補償,反而因大片土地尤其是農用土地被毀、被佔用、被長期擱置、拋荒而蒙受莫名的損失。
在這個時期裡,中國私營業者中出現了一批以非常速度積累大量財富的新一代「暴發戶」。這些人四處鑽營,找「靠山」,攀權貴,搞「權錢交易」,以種種最齷齪的非市場手段盜挖國有及集體資產,卻往往因有「官方背景」而受到多方保護。但在這同一個時期,為數眾多的個體及民營企業卻飽受不公平競爭之苦,常常處於被歧視、被擠壓、被敲詐勒索的艱難境地,很多業主為了尋求發展機會不得不付出超經濟的甚至個人尊嚴的代價。
在這個時期裡,中國農業地區越來越多的村鎮權力把持者演變為殘民以逞的新生代惡勢力。他們勾結地方宗族頭面人物甚至黑社會分子,巧取豪奪,橫行鄉里,過著窮奢極欲寄生生活;而那些飽受「谷賤傷農」和掠奪性攤派之苦的誠實農民卻惟有忍氣吞聲,任人宰割,不少人因不堪重負不得不遠走他鄉成為無依無靠出賣苦力的打工者。
在這個時期裡,經濟發達地區為數眾多的鄉鎮企業驟起驟落、由盛而衰,那些恃權仗勢的企業把持者把企業變成了一場不散的宴席。他們吃空了企業吃貸款,吃空了貸款吃「集資」,最後把危機轉嫁到企業職工和當地農民頭上,致使這些地區陷入了百業凋敝,民生惟艱的局面。
在整個這個時期裡,一些黨政官員的子弟和親屬變本加厲仗勢斂財成為揮金如土、頤指氣使的商界寵兒、社會名流,倍受各方青睞;而那些為國家無私奉獻了一輩子的離退休人員、政府部門正直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普通職員卻被拋到了社會的底層成為倍受歧視的多餘者。
在整個這個時期裡,急遽集聚並不斷擴散的制度性腐敗不僅腐蝕了社會的機體,而且毒化了人們的心靈,致使社會的道德和行為規範嚴重失控,人們的價值取向和評價標準嚴重錯位;正義和邪惡、高尚和卑下、公平與徇私失去了界限;理性和良知、責任和義務被棄之如敝屣。
凡此種種,難以盡述。整個社會扭曲、變形、乖戾到如此地步,中國的老百姓豈能年復一年永遠保持沉默?難道他們不應該站起來向執政者說一個「不!」,問一個「為什麼?」
中國在共產黨執政的50年裡,前30年把所有公民變成了無產者,後20年放手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前30年通過剝奪和強制把公民的幾乎全部私有財產變成了公有財產,後20年又把名義上屬於全民和集體所有的財產包括相當一部分新增國有資產變成了一些人事實上的私有財產。這50年中兩次財產的再分配,究竟誰是最大的得益者?誰是最大的犧牲者?誰又是造成這種非正義、不公平分配的責任者?
改革開放,發展經濟,打破傳統計劃體制,建立現代市場經濟,走文明富裕之路,這是中國老百姓的共同要求和願望,誰也不會允許退回到過去的年代。然而,中國改革20年,雖然消除了社會分配中的平均主義,使人們得到了部分經濟上的自由,但卻給整個社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貧富兩極分化。現在擺在人們面前的事實是,社會財富主要不是集中到勤勞致富者、艱苦創業者、守法經營者之手,而是集中到了特權持有者、攀附權勢者、貪污腐敗者、監守自盜者和社會不良分子之手。這種不是通過公平競爭而是由權力參與並決定的財富分配,人們怎麼能永遠容忍下去的呢?
極度的傾斜,極度的扭曲,導致中國政情、社情、民情的嚴重失序和失衡。今天,一種惶惑不安的危機感、傾覆感以及對於未來的迷惘和恐懼幾乎瀰漫於整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大廈將傾,一木難支;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為社會的公正與清明;
為社會的安定和富有活力;
為所有的中國人安居樂業,
我們認為,現在到了對所有現行政策尤其是所有「改革」政策加以匡正糾謬的時候了。
必須通過立法把那些經由黑道和灰道流失的國有資產進行嚴格的清理和追索,不能讓那些蛀嚙國家財富和資源的蠹蟲們逃脫法網,必須如數追回他們的所有不法收入。
必須通過立法把公民委託政府保管的公共財產和資源(扣除用於公共事業和公共福利的部分)按平等原則歸還、分配給每一個公民,由他們自行決定所得份額的使用、繼承或轉讓;必須把收歸集體所有的農村土地歸還給農民個體所有,由他們自行決定所得土地的使用、繼承或轉讓。
必須切實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以立法的形式承認公民的財產權利,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必須大幅度地削減各級政府官員的數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權力;取消政治黨派干預政府、社區與民間事務的特權;改變各政治黨派尤其是執政黨從國庫開支其費用的做法,一切費用均應自行籌集。
必須嚴加懲處貪污與賄賂,尤其要通過立法堵塞黨政官員一切「灰色收入」的渠道;必須對鄉一級以上直至中央一級黨政負責人實施嚴格的「陽光法案」,實行公開的輿論監督。
必須通過立法切實保障公民的勞動權利,並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
為保證上述舉措的順利實施,必須按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的兩個人權公約修改憲法和現行法律體系,切實保障公民的自由權利,尤其是公民言論、結社和政治參與的權利;應該允許工人組織、參加獨立工會,農民組織、參加獨立農會,以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應該從現在起有步驟地開放報禁、黨禁,實行公民直接選舉,以建立起有效的權力制衡與監督機制,防止政府權力的濫用。
實現公平、正義乃每一個中國人的共同願望,需要全體公民共同努力。社會應確認公民享有追求和擁有財富的權利,此項權利對於任何一個公民都是平等的;但是,公民在謀求實現此項權利時不應以犧牲社會公正為代價。社會同樣應確認公民在財富的分配上有權要求維護社會公正的原則,此項原則對於任何一個公民也都是平等的;但是,公民在謀求實現此項原則時不應抹殺人們在合法擁有財富方面所顯示的差別──對於我們中國人來說,退回到過去的平均主義年代是沒有出路的。
為此,我們呼籲所有的中國公民,無論是富裕階層還是低收入階層,都要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維護社會的公正原則,都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事業納入到和平、理性、民主、法治的軌道。
在這繼往開來的世紀之交,我們以沉重的心情、良好的希冀陳言於全體公民之前,也以此敦請中國的執政者順應民意,擇善而從。
1998.9.22.
註:本宣言在廣泛聽取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誠的謝意。我們歡迎各界人士繼續提出意見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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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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