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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林致男懲戒覆審決議經過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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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二十五日電)醫生林致男因邱小妹事件經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再經行政院衛生署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覆審後,兩者決議不同,引發關注,衛生署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覆審時,林致男和台北市衛生局都出席陳訴意見,這項決議是委員充分討論並依專業醫療規範和事實認定才作成。

在邱小妹醫療人球案中,仁愛醫院神經外科醫師總醫師林致男和主治醫師劉奇樺違背醫學倫理,衛生署二十三日說,醫師懲戒覆議委員會決議,兩人都記警告,並各處二十及四十小時繼續教育的處分,推翻台北市醫師公會對兩人分別處於停業六個月及三個月的原處分。

由於外界質疑這項決議,衛生署指出,林致男應該就其未檢視邱小妹妹頭部斷層X光片,卻對外說謊已經調閱,確實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疏失,應負懲戒責任。案發時,林致男只是住院醫師,並且尚在專科醫師受訓階段,按懲戒意旨在於矯正偏差行為,而非以停止執行業務為目的。

衛生署說,林致男和劉奇樺除受台北市衛生局處於新台幣二萬元罰鍰、公務人員懲戒記大過一次外,醫療疏失部份也經檢察機關偵查在案,因此,衛生署決議以「警告」及一年內完成二十小時的法律及倫理的繼續教育,應已足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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