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鵬 楊天水等 : 中國政府應該守法

就高智晟律師所遭遇官府侵權致中國政府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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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一個社會能否真正穩定安康、繁榮富強,完全系於政府是否能夠率先守法。就是在古代王權時代,也難以逃脫這個規律。所以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

現代民主憲政成了世界主流的時代,大陸中國政府卻反其道而行之,依靠專制強權,屢屢違法執法,壓制人權民權,死死不肯進步。打壓高智晟律師事務所就是典型事例。

高智晟律師一向依法維權,堅持正義,堅守良知,德才兼備,操守高潔。大江南北到處都留有他依法維權的足跡,神州內外到處都傳聞他呼吁司法公正的倡導。這樣的良心律師、良心國民,如果生活在民主憲政國度,他會獲得贊揚與獎勵,但是他生活在一個異常守舊的國度,受到的是政治打壓與強權欺侮。

今年10月18日,他上書中國最高領導機構,呼吁停止迫害法輪功信徒。10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一位副處長電話中態度強硬,對高智晟律師說道:“披露對法輪功迫害的事實,第一,嚴重損害了中國律師的整體形象﹔第二,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如果願意配合,必須把這篇文章收回來!如果不收回,下面的話我就不講了。”

實事求是的原則,是人類公認的道德的和法律的原則。高智晟律師的行為不但沒有損害中國律師的整體形象,不但沒有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恰恰相反,他的依法維權、堅持正義的勇敢行為,提升了中國律師的形象,為中國律師界樹立了道德豐碑,並且在專制主義的牢籠中,堅持了律師的職業道德與職業操守。在萬馬齊喑的中國律師界,他和他的同道們,是多麼難得而可貴!

上書請願,是任何中國公民都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為什麼要收回?如果中國公民連上書請願的權利,也要橫加干涉或予以剝奪,那麼中國政府的政改白皮書以及各種文章文件中鼓吹的中國民主改革如何進步的說法,不是公然撒謊嗎?

“11月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對過來准備談話的高律師宣布處理結果:因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以及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律師事務所須停業整頓一年。”

首先沒有經過聽政就如此宣布處理結果,屬於違法。沒有聽政,處理結果從何而來?那一定從長官意志中來,長官意志高於政策、高於法律,還會有司法公正嗎,還會有所謂的社會主義民主嗎?

其次,“因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以及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符合事實嗎?

“據高律師講述:律師事務所搬家後,所裡的工作人員幾次上司法局申請場所變更,但是官方始終不給辦理,既不給受理手續,也不給拒絕受理的手續,現在卻成了高律師的罪狀!”

這裡明顯是政府機關違反法律,而其目的大有涉嫌羅織構陷的跡象。

“對於為非本所律師提供文書一事,高律師告訴記者:北京方面特意從廣東番禺調來了高律師助手溫海波會見郭飛熊的面見請求書。溫律師提交給廣 州警方的文書上隻有溫律師一個人的名字,但提交給北京市司法局的這份文書上明確出現了唐荊陵律師的名字,就變成了停業的第二個口實。但溫律師在當局與其的 談話中已經澄清非自己所為。唐荊陵律師也否認在上面簽過名。那隻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廣州市公安局添上去的,另一種可能就是北京市司法局添上去的。 ”這裡究竟是誰如此陰險,設計陷害高智晟律師所呢?

事實很明顯,因為中國良心律師高智晟,一直依法維權,是專制腐敗勢力嫉恨與恐懼的,而專制腐敗勢力,在中國社會,盤根錯節,利害相關,所以往往互相勾連,官官相護,千方百計迫害維護民權的良心國民。

北京市司法局對高智晟律師的恐嚇與對高智晟律師所的停業一年的處理,是強權欺壓民權,是錯誤壓制正義,是野蠻阻擋文明。

我們呼吁中國政府看清世界潮流,改正對高智晟律師事務所不公正的處理,停止目前種種壓制民權、侵犯民權的錯誤做法,從人治走向法治,從專制走向民主,而眼前最要緊的是大陸中國政府自身亟需學習守法,培養一個責任政府最起碼的好習慣。

發起人:燕鵬 唐元雋 趙昕 車宏年 李國濤 陳西 楊天水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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