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山香港綜合報導)海外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5日)發表最新報告指出,在2019年至2024年期間,中共違法拘留了數千人,並將1,545名和平倡導人權的良心犯判處入獄;報告更形容中共大規模拘留可能構成反人類罪。
報告指中共利用任意拘留來壓制批評者和懲罰人權捍衛者並不是新鮮事,但在中共黨魁習近平的領導下,這種違規行為的範圍和規模擴大了。中共已被聯合國兩次指控可能犯下危害人類罪,反映出一個令人擔憂的趨勢。如果不加以遏制,這對國內外的人權法將帶來嚴重後果。
CHRD的分析基於自身及其它良心犯數據庫,報告指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國大陸(包括西藏和維吾爾地區)有1,422名良心犯被判入獄,香港則有123人。中共經常以3種罪名指控良心犯,例如「尋釁滋事罪」、「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罪」。
其中3名良心犯Tashpolat Tiyip, Sattar Sawut及Yang Hengjun被判處死刑;Rahile Dawut及Abdurazaq Sayim被判處無期徒刑;另有48人在這段期間被判處10年或以上的監禁。在超過700名的60歲以上良心犯中,三分之二是女性。
香港方面,自2019年起至去年11月14日止,總計有303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被捕,其中123人已被定罪,平均服刑時間為5.15年;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人數多於中國大陸。
去年被判有罪的人數最多,達到52人,其中45人因參與符合《基本法》及國際人權規範的初選活動,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報告指出,這顯示北京對任何政治異議聲音採取零容忍態度,不論是在中國大陸還是香港,皆迅速施以嚴峻打壓,剝奪香港居民的法律保障與人權。
此外,「煽動罪」亦是香港政府頻繁使用的罪名,據報告統計,有43人因此被判刑,涵蓋記者、童書作家,甚至在法庭內拍手旁聽的人士。例如曹雪芯案,她被指控合謀印刷宣揚「港獨」的傳單,最終被判監13個半月。該罪名最早可追溯至1930年代英國殖民時期,然而在「23條」立法通過後,此罪進一步被納入香港的國安法律框架之中。
報告批評中共於中國大陸和香港頻繁使用「危害國家安全」指控,在全國範圍內任意拘留良心犯,反映中共領導層依賴法律系統作為政治打壓的工具。良心犯在服刑期滿後,仍然遭受任意剝奪自由的對待,例如房產被凍結、家人被滋擾等。
CHRD呼籲國際社會支持獨立和國際性的調查,探討中共政府使用任意拘留的行為是否構成危害人類罪;加強對中國海內外人權捍衛者的支持,包括在高層會議中公開點名要求釋放特定人士;響應2020年6月50位聯合國人權專家的呼籲,積極支持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並建立一個專門機制,聚焦中共政府的人權侵害問題。
中國人權捍衛者研究員Shane Yi稱,中共以各種不同的罪名指控良心犯,比如「尋釁滋事罪」之類的罪行,實際上的案例數量可能遠超表面數據。另外,香港的國安舉報熱線會加強自我審查,最近居住在海外的香港人,他們在香港的親屬受到警方盤問,構成滋擾,反映香港正逐漸朝著中國大陸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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