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必須導正孩子追求優越感的方向!
我們已經知道,兒童都會努力追求優越感。父母或教育者的責任,就是將他們的努力追求導向有效、有益的面向。他必須確保,孩子的努力可以獲得心理健康與幸福,而非精神疾病、身心失調。
如何實現這一點?區分追求優越感的結果是有用或沒用的依據為何?答案是「社會群體的利益」。若認定任何人實現任何成就、任何事情的價值,都與社區無關,簡直匪夷所思。回想一下在我們看來高尚、崇高、有價值的偉大事業就知道,應該要認定它們不只對實踐者來說彌足珍貴,對社會群體通常亦然。因此,我們必須有條理的安排兒童教育,這樣兒童才能體認到社會情感,或是一種和社會群體站在一起的團結感。
那些無法理解社會情感的兒童會變成問題兒童。但他們也只是兒童,不過追求優越感的努力沒有被導向有益的面向。
何謂對社會群體有益確實見仁見智。不過有一點倒是很肯定:從果實的狀況,我們就能判斷樹的好壞。因此任何特定行為的結果,都可以顯示對社會群體來說有用或沒用。這也意味著,我們必須考慮到行為發生的時間和成效。最終,這項行為必須與現實邏輯有所交集,而這也會顯示這項行為和社會群體的需求有多少關聯。普世的架構就是判斷標準,該行為的最終結果究竟是違背或順應標準,遲早會被攤在陽光下。
此外,所幸在日常生活中,不是一天到晚都得面臨需要動用複雜判斷技巧的情境。至於社會變動、政治趨勢等我們無法清晰預見其成效的潮流,能否評判尚有爭議。然而,即使是這些成效,最終都會表明:究竟特定行為是否有用或正確—不論全體或個人生活。從科學觀點來看,我們不能稱呼任何一種行為是良善或有用的,除非它是解決生活問題的絕對真理和正確途徑,而生活問題又受制於地球、宇宙和人類之間的相互關係。
對我們來說,這些客觀的、全人類造就的條件,就像是一道數學題,答案其實就藏在其中,只是我們不一定能解開。我們只能從這個問題的數據,試著判斷解決方法正確與否。有時候會太晚嘗試這些解決方法是不是真理,以至於根本沒有時間矯正錯誤。
若個體無法採用邏輯、客觀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生活架構,很大程度來說,他也無法看清楚自己行為的一致性和連貫性。當問題冒出來,他們就會膽戰心驚,不僅不動手解決問題,還會認為是自己走錯路,才會遇到問題。我們同時也要記住,就兒童來說,當他們偏離有益的正途,就沒有機會從負面經驗學到正向教訓,因為他們根本不理解問題的箇中意義。因此,我們必須教育兒童檢視自己的生活,但不是視為一連串毫不相關的獨立事件,而是視為一條貫穿生命中所有事件的連續長線。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從他的整體生活脈絡中抽離;唯有串聯以往發生的一切,才能解釋生命的全貌。當兒童理解這一切,就會瞭解為何自己當初會誤入歧途。
進一步討論追求正確與錯誤優越感的不同之前,或許先討論那些「看似和我們普遍理論矛盾」的行為比較妥當,而這種行為是指「懶惰」—這是其中一種形式,表面上看起來,它和我們認為「兒童天生都有就追求優越感傾向」的觀點衝突。事實上,懶惰的兒童會受到責罵,就是因為他沒有展現出追求優越感的努力與野心。不過如果仔細檢視懶惰兒童的狀況,應該會看到原先的觀點錯得有多離譜。
懶惰兒童具備某些特定優勢,他只是沒有扛起他人對他的期待;就算沒有完成這麼多成就,多多少少也能被原諒;他不用咬牙苦撐,因此就表現出一副吊兒郎當、隨便懶散的態度。然而,出於懶惰,他經常成功的讓自己受到關注,而父母會發現自己必須費心盯緊著他。仔細想想「有多少兒童不計一切代價想要獲得關注」,就能清楚看見「為何有些兒童會倒行逆施,透過懶惰讓自己成為焦點」。
然而,這並非對懶惰的完整心理學解釋。許多兒童採取懶惰的態度以緩解自身處境。他們明顯缺乏能力與成就的狀況,總是被歸類為懶惰。很少人會聽到他們被指控「缺乏能力」;反之,他們的家人通常會說:「他要是不那麼懶惰,有什麼事辦不到?」兒童會滿足於「只要自己不那麼懶惰,什麼事都能辦到」的認知。對極度缺乏自信的兒童來說,這是修補自我的安慰劑。這是成功的替代品,而且不只適用於兒童,成人亦然。這種荒謬假設—也就是「如果我不那麼懶惰,有什麼事辦不到?」—會緩解他們受挫的感覺。一旦這類兒童真的動手做了什麼事,就會自己把小成就放大成具重要意義的成就。這種芝麻綠豆般大小的成就,和之前一貫缺乏成就形成鮮明對比,結果是:他們為此受到讚揚,但是勤奮主動獲得更大成就的兒童,得到的讚揚較少。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種隱身在懶惰背後,不為人知的圓滑手段。懶惰兒童很像是走鋼索的人,但下方早已鋪好網子;當他們失足墜落,也只是落在軟軟的網子上而已。大眾對懶惰兒童的批評,比其他類型兒童來得溫和,比較不會傷及自我。比起被說是無能,被說是懶惰傷害較小。簡言之,懶惰就像屏障,掩蓋住兒童缺乏自信的真面目、阻礙他去解決眼前的問題。
如果細想當前的教育方式,就會看到它們剛好正中這些懶惰兒童的下懷。被責罵得愈多,懶惰兒童就愈接近自己的目標—因為大人把所有時間都用來盯緊著他,並且將注意力從能力問題轉到別的面向,正好如他所願。懲罰的最終效果大同小異。教師都認為懲罰懶惰兒童可以改掉他的毛病,但經常以失望告終。即使是最嚴厲的懲罰,都無法讓懶惰的兒童變得勤快。
如果情況改變,例如當這類兒童實現某種意想不到的成功,也是環境使然。或者,有可能是因為孩子的教育者從嚴師換成了較為慈祥者,而且新教師理解這名兒童,用誠摯的態度和他談話,並且給予他全新的勇氣,不再打壓他微弱的勇氣。在這類情境下,孩子有時候會突然變得勤快。因此,我們會看到:原本在入學幾年間一路發展落後的兒童,在換了新學校以後,因為環境改變而表現得異常勤勉。
有些兒童不會用懶惰的方法,而是以裝病來逃避有益的活動。有些兒童則會在考試期間異常激動,因為他們認為,要是表現出神經緊張的樣子,就能獲得一些偏愛。同樣的心理傾向也會體現在愛哭的兒童身上——哭泣和激動的表現,都是在求取特權。
──摘自:《阿德勒正向教養心理學【給孩子勇氣的成長之書】》小樹文化提供@
責任編輯: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