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十一》)
【注釋】
觀其志:其,一說指父親,即兒子觀察、體會父親的志向。一說指兒子,當父親活著,兒子不得擅行,故只能考察兒子的志念;例如,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論語‧先進》)
行:去聲,xìng,行為舉止。如:《論語‧公冶長》:「聽其言而觀其行。」
三年:狹義指三年守喪期間;例如,「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論語‧憲問》);廣義指多年,不限於服喪期(劉寶楠《論語正義》)。
道:狹義指政道,專就國君、貴族而言。廣義指民眾。楊伯峻認為,「道」有時候是一般意義的名詞,無論好壞、善惡都可以叫做道;但更多時候是積極意義的名詞,表示善的好的東西。
【討論】
本章多有爭議,關鍵是怎麼理解「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這句。
孝悌是孔門教人的起點。《論語》很多處講「孝」,要貫穿起來理解。儒家經典《孝經》講,「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簡單地說,最基本的孝,是贍養父母,「朝夕色養」,做子女的要愛護自己、修養品格,否則「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進一步,有條件、有機會的,子女做一番事業,為國為民效力,光宗耀祖。最高的,子女能立身行道,成聖成賢,父母也因此享大福分。
而中國古代,國君、貴族講「孝」,核心一點是講繼承、發揚光大「父志」。什麼是「父志」呢?舉個例子。周文王受天之命,要救民於水火,但還沒來得及伐紂就去世了,他的兒子武王、周公,繼承遺志,終於取代殷商而建立周朝。所以,孔子說「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
還有很多事例。例如,吳王闔廬伐越,受傷而死,死前立太子夫差,謂曰:「爾而忘勾踐殺汝父乎?」對曰:「不敢!」三年,乃報越(《史記‧吳太伯世家》)。又如,歐陽修《五代史‧伶官傳序》中說:世人說晉王李克用臨死時,把三支箭交給莊宗,說:「梁是我的仇人;燕王是我扶持的,契丹與我結為兄弟,但都背叛了我而歸附於梁。這三件事,是我的遺恨,「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莊宗收下箭藏在宗廟裡,此後打仗時,就派官員以少牢之禮祭祀於宗廟,恭敬地取出箭,放入錦鍛織的袋子裡,背著它衝殺在前,等打了勝仗,又把箭放回宗廟。
但是,本章,孔子沒有用「父志」一詞,也沒說「父之行」,而是說「父之道」,「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從大義講,父做的事情有可能對有可能錯(孔子也說過「事父母幾諫」的話),只有對的才可稱之為「父之道」,錯的就要改正。因此,一些人這樣理解: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是就善者而言。如不善,則非不可改。然如非善非惡,乃父所守之家中舊規矩,則以不改為是。
張居正教小皇帝時也說:抑孔子所謂無改於父之道,亦自其合於道而可以未改者言之耳。若於道有未合焉,則雖速改可也,何待三年!故善述其事孝也,觀聖人之言者,不可以執一求之。
綜上,楊伯峻的譯文可謂通達:「當他父親活著,(因為他不得獨斷獨行)要觀察他的志向;他父親死了,要考察他的行為;若是他對他父親的合理部分,長期地不加改變,可以說做到孝了。」
《論語》文辭簡約,異解遂多。怎麼辦?錢穆所言極是:然《論語》所言,固當考之於古,亦當通之於今。固當求之於大義,亦當協之於常情。如據三年之喪為說,是專務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專論大義之失。其實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國家庭,能遭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義。孝子之心,自然有此。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騖遠以求之,乃轉失其真義。學者其細闡之。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注疏》(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注》(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樊登講論語:學而》(樊登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點閱【《論語》說】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林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