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馬馳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南澳自由黨計劃向州議會提交一項法案,允許電動滑板車和其它個人電動交通工具可以合法在路上行駛。
南澳自由黨的這項議案是在澳廣新聞日前披露了一名男子因違反相關法律而在聖誕節被拘禁了三天的消息後提出的。
根據反對黨的議案,電動滑板車以及類似代步工具可以在道路和「道路相關區域」內行駛,無需註冊或購買保險,也無需讓使用者持有駕照或許可證,但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
目前,南澳只有兩家公司出租的電動滑板車是獲得了阿德萊德中央商務區(CBD)以及一些內城區和海灘區域的許可。在現行制度下,私人電動滑板車上路可被處以最高2,000澳元的罰款。
12月23日,阿德萊德一名男子因沒戴頭盔在諾伍德區(Norwood)的自行車道上騎乘電動獨輪車而被捕,並在城市看守所裡被關了三天。
對此,州反對黨領袖斯皮爾斯(David Speirs)表示:「我覺得這太過了,還浪費警力資源。警察需要去抓真正的罪犯,而不是去找只想省點錢又可綠色出行的人的麻煩。」
據悉,類似的立法在昆州、首都領地、西澳和塔州早已出臺。
就此項提議的「清潔、綠色」方面而言,斯皮爾斯將此立法比作他在前政府期間通過的環境法,而不是一般的法律或規則。他說:「制定立法需要跟上時代步伐,以使南澳州可以在清潔綠色的環境下有效地快速發展。」
警察廳長薩卡克斯(Joe Szakacs)表示,州政府已著手審查個人移動交通工具的法律了。他說:「對私有電動滑板車合法上路的可行性磋商是廣泛的,政府不僅要與利益相關者洽談,而且還要與整體用戶和社區磋商。我們會在今年完成這類磋商。」
一名電動獨輪車使用者表示,是時候改變規則了。「南澳通常都領先於全澳,這次我們可落後了,在疫情期間,我們也可以安全地使用電動滑板車。」
自2019年以來,阿德萊德允許租用電動滑板車在人行道和共享道路上行駛,但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
然而,儘管目前個人電動滑板車只允許在私有區域內使用,但是很多商店裡都在出售這類代步工具。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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