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聯邦銀行日前爆出助詐團洗錢案,金管會9日指出,針對辦理存款開戶及臨櫃提領大額現金作業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核處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本案有兩名經辦主管涉收賄情事,已納入罰度考量,將要求聯邦銀行全面檢討KYC(認識客戶)及風險帳戶控管等相關作業。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聯邦銀行通化分行今年3月下旬辦理3家獨資企業開戶,但間格兩日卻出現大筆款項頻繁進出,合計短短12個營業日,一共匯入新臺幣4,300萬餘元、提領4,000萬餘元,剩餘部分由地檢署扣押。
該案自他行將多筆大額款項密集匯入後,又陸續從數家不同分行以現金方式提領,主要的兩個帳戶已遭「165反詐騙專線」通報圈存或設定為警示帳戶,仍依舊順利進出聯邦銀行帳戶。
林志吉說,聯邦銀行曾一度將其設定為第二類帳戶,也就是由銀行監控、非經檢警通報的異常帳戶,該行處理流程較嚴格,不僅鎖定網銀、ATM提領,連臨櫃也不能提領,必須客戶要提出資金來源及相關交易證明才能解除監控;經客戶說明後,分行認為沒有異常才放行。
不過,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兩名經辦主管涉有收受不正利益行為,未落實執行銀行訂定的「員工服務規約」、「員工收受餽贈處理要點」及「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等規定。在綜合考量下,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處罰鍰1,200萬元。
金管會提出三點監理要求,首先,銀行應檢討相關交易的洗錢防制作業及相關人員違失責任;第二,銀行應加強洗錢防制及法治教育訓練,並應強化員工行為監控及管理機制;最後,銀行全面檢討客戶身分審查、風險帳戶控管等相關作業的妥適性,提出改善措施,並將本案報銀行公會討論。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