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0月25日訊】江蘇省何某花12萬元行賄,讓兒子進入了國企,但兒子工作不久後就因工作艱苦而離崗。何某認為兩名承辦人的實際安排與承諾不符,於是狀告二人,要求他們退款,但被法院駁回。
據荔枝新聞報導,江蘇何某的兒子大學畢業後要找工作,經朋友介紹找到孟某和黃某幫忙。對方承諾能將何某兒子安排到某國有企業工作,任中層幹部。
何某支付了12萬元後,孟某、黃某成功將他兒子弄進了這家國企工作。但何某兒子被安排到外地的分公司工作,也沒有擔任中層幹部。何某的兒子上班後認為分公司的工作條件艱苦,看不到升職空間,於是離職了。
何某覺得這錢白花了,於是要求孟某、黃某退還12萬。幾經交涉,二人退回了8萬,尚有4萬未退回。
據孟某和黃某稱,具體辦這件事的人是楊某,那4萬元是楊某收了,他們也只能幫著要。
何某索要餘款未果,遂將兩人起訴到法院,法院根據非法利益不受保護原則,駁回了何某的訴訟請求。
在這起非法交易中,孟某、黃某、楊某各自是什麼身分,充當了什麼角色,是否有國企領導違法違規收受賄金,目前未有資訊披露。
日前,大陸多家法院、檢察院網路平台在案件速遞欄目中發布了這起案例。
責任編輯:方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