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栢金、王緯峻香港綜合報導)當局24日宣布,提交草案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當中包括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影片危害國家安全,即可撤銷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以確保更有效履行國安法的規定。
草案明文規定,電影檢查制度須考慮影片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並將提供明確法律,確保檢查員能夠充分考慮國家安全因素。檢查員可要求製作商於影片中加入告示,以減輕影片的潛在不良影響。如電影檢查監督認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於國家安全,而需要更多時間作出決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可延長檢查員就每部影片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天,讓檢查員有足夠時間研究,以及諮詢法律意見。
草案又建議,賦權政務司司長可針對已上映而且認為對於國家不利的電影,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邱騰華又說,現行法例設上訴機制,相關人士若不同意監督或檢查員的決定,可通過審核委員會上訴,修訂將訂明。但修例通過後,若電影涉及國家安全因素,則審核委員會不會處理,敗訴後可申請司法覆核。
當局還建議多項修訂,包括賦權取得法庭手令的情況下,督察可進入和搜查任何地方,對於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刑罰將加重至最多監禁3年和罰款100萬元。又會取消審核委員會的非官方成員的指明人數,及賦權商經局局長可委任一名公職人員代其出席委員會會議和在會上投票。
該草案將於星期五(27日)刊憲,並於9月1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田啟文指未有案例
業界最擔心誤墮法網
政府提出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草案,建議規定電影檢查員審查影片時,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強調,香港電影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一套電影危害國家安全,現在亦看不到哪一套電影明顯違法。由於現時仍未有案例,指哪一部電影觸犯國安法,業界很多事都需要更加小心,又相信業界需要時間消化及了解條文內容。
他表示,雖然電影及劇集拍攝的內容是虛構,但是《國安法》是真實的,業界憂慮其紅線無客觀標準,最擔心的是製作過程中誤墮法網,而非電影能否上映。至於電檢處的送審前諮詢委員會,可以向業界提供意見,他認為是「有好過無」,至少讓業界在創作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諮詢意見,不用太多猜疑。但他坦言,要實行後才知道成效,目前只能見步行步。他解釋,該委員會過去主要就電影分級提供意見,業界甚少接觸。
修例建議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不利國家安全」為由,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已向電影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田啟文認為,部分或觸犯國安法的舊電影若能繼續上映,會讓政府感到「尷尬」、「難堪」,相信修例目的為堵截原有電檢條例的漏洞。
至於,一些過去上映的電影是否需下架,田啟文解釋,以往核准證明書沒有年限,只要沒有自行加減電影內容,獲批後可以一直上映。他曾就電影《表姐,妳好嘢!》向當局查詢,對方非正式回覆說有關電影正製作「修復版」,目前已通過審批。但他認為,即使該電影沒有問題,亦不代表其它電影不會出事。在國安法下,業界仍然有顧慮。
民主黨指修訂
嚴重打擊電影業界創作空間
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副發言人冼卓嵐表示,國安法範圍模糊,無跡可尋。電影業界多人努力完成的作品,可能誤踏國安紅線,最後一刻被政務司司長不批准上映,白費電影人的心血。
他又擔心,日後業界為免觸碰國安紅線,會自我設限,避免涉獵一些敏感題材,創作空間會不斷收窄,長遠必定會影響香港電影業的發展。他舉例,電影中一些涉及國內高級官員或公安貪腐的電影情節,會否因「不利國家安全」而不獲批出證明書。又或為了到滿足當局的要求,業界被迫將已完成的電影刪剪至支離破碎。
冼卓嵐又批評,修訂草案中,電影檢查審核委員會的把關角色大大削弱,權力轉移至行政機關,無法審核涉及國安題材的上映。同時非官方成員人數規定被取消,相信會令本來已經屬極少數的業界代表絕跡於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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