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2月04日訊】日前,中共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前副廳級幹部黃大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違法所得被沒收,相關案件被移送起訴。黃大功被指是「兩面人」,且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他還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簡稱追查國際)。
黃大功被指控,善於偽裝,台上講廉潔、台下搞腐敗,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是典型的「兩面人」;瞞報個人有關事項,轉移隱匿財產,蓄意偽造證據,對抗調查;搞封建迷信活動,為求晉升,擠身政治「小圈子」;多次出入私人會所;熱衷跑官要官;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收受禮金、購物卡,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濫用執法權,為黑惡集團首要分子「鋪路架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耍特權,貪婪成性,大搞權錢交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
現年59歲的黃大功是甘肅民勤人,在職研究生,長期在蘭州市任職,在蘭州市公安系統就任職40年。
黃大功曾任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窯街派出所警察、紅古分局刑偵隊一分隊隊長,蘭州市公安局緝私大隊二隊副隊長,榆中縣公安局政委,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局長(2000年12月-2005年5月);2005年5月起任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副書記(2009年8月至2016年10月)、政委(副廳級),2016年10月起,任蘭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政委,一個月後任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18年5月被調查,任蘭州市公安局副廳級幹部。
2020年12月7日,黃大功被調查。
黃大功在蘭州市公安系統長期任職,曾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追查國際追查。僅在蘭州市任公安局副書記期間,黃大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李礦風、李玉、岳菩靈、陳劍儒、馬福蘭、金吉林、張秀麗、張露禪、汪彩霞、牛曉琴、李萍、傅菊蘭、李桃花、牛萬江、張振敏、孫蘭萍、劉菊花、賀建忠、安斌蘭、趙淑娥被非法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據海外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從1999年7月20日至2013年底,蘭州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31人,包括姚寶榮、張鳳雲、袁江、耿翠芳、萬貴福、歐陽偉、張曉東、錢世光、鄭鳳茹、龍連秋、許志剛、趙旭東、閆秀林、劉植芳、薛巧蘭、許文玲、曹丹桂、於進芳、劉蘭英、胡清蘭、鄭淑英、毛亞萍、付金梅、路延和、賈文英、竇成仁、卯金風、張明海、趙穎哲、朱富貴、張華;被非法判刑的有80人;被非法勞教的有96人;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有220人;被綁架關押、非法拘留的有444人。
此外,黃大功還因參與迫害蘭州市法輪功學員,多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如2012年6月11日,甘肅蘭州警察在龔家灣洗腦班外綁架了12名法輪功學員,黃大功被點名;2014年9月15日,法輪功學員王毓蓉、焦麗麗、李玉、另一李姓法輪功學員,以及法輪功學員桑成洲、小羅、杜蘭萍、塗玉春被非法綁架,黃大功再被點名。
2020年12月28日,明慧網報導指,據明慧網信息統計,自1999年7月至2020年6月21年間,甘肅省中共各類各級人員因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至少有526人遭惡報。遭惡報的形式包括傷殘、死亡、癌症、重病、遭查處、自殺、精神折磨、經濟損失,其中死亡人數最多有192人,占總數的37%。
責任編輯:蕭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