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留給後代這句話:「為善最樂」。怎麼說呢?會有實質的後果嗎?大凡為善的人,後代必然興盛,為惡的後代必然敗落,這是人間常理。清代《履園叢話》的作者錢泳認為,為善像是積財,積久自然富有,為惡呢就是耍弄刀劍兵器,玩得多玩得久,哪有不受傷的道理。
為善最樂 收養棄嬰
回到清朝時期,桃源縣有一名秀才名叫陳宗洛,他為人秉性慈善,然而家中極其貧窮。他們家鄉原本有一所育嬰堂是用來收養孤兒的,因為缺乏資金,廢棄很久了。陳宗洛想要募集捐款或物資,來復辦這個育嬰堂,於是就在鄉里勸捐。
一天他到鄉中一個富人處,這位人士是個守財奴,不但沒有解囊相助,而且還對陳謾罵,他說:「一個迂腐、寒酸的窮秀才,不自量力。我的錢不是偷來、搶來的,豈肯給你們拿去做些無關緊要的事!」
陳宗洛氣憤地回到家裡,將家人召集過來,對他們說:「我很慚愧我的志向不能在鄉中實行,但願全家大小,我的妻妾和子女,還有弟、侄,你們都能體會我的心願,大家一起來做,辦起這座育嬰堂。」他們一家都認同他的理念和心願,都願意配合去做!
陳宗洛接著說出具體的做法:「從現在開始,凡是我們家族的男女,世世代代共同遵守今日的誓言:凡是見到被遺棄的女孩,必須收養下來,交給族中有乳的婦人撫養。如果乳婦身邊的孩兒已經太多,不得已交付給無乳的人,就用米粉和蜜製成的蜜餅來餵養。
「當小孩養到二三歲時,倘若有貧乏的人家願意娶去做童養媳,只要家長是忠實厚道的,那就可以把女童交給他們。出養時只須在姓氏上加上一個陳字,叫『陳某氏』,就如我們陳氏所出。並且約定此女童長大後,也要接受養育棄嬰的職責,分乳養育她們。這樣就能不斷綿延擴展,挽救棄嬰的生命。」
陳宗洛當時是三十六歲,到了九十歲壽誕,子孫滿堂,富貴雙全。歷年來由陳氏所收養的「陳某氏」都來舉杯祝壽慶賀,就像親戚一樣。一算之下,總共有一百七十六人。
席上,陳宗洛喜氣洋洋地說:「古人說為善最樂,不相信嗎?!別人喜歡收乾兒女,不知比起我們『陳某氏』怎麼樣了?可惜當年罵我的富人已經死去三十多年了,我想拜謝他當年的刺激,促成了這善舉,可惜現在是不可能了。」
有客人問:「以前罵你的富人自然是謹慎守護自己財富的人家,不知今日他的後人如何呢?尚能保持富有嗎?」
陳宗洛回答說:「說起那個人也可憐,五十多歲時,三個兒子全都夭亡了。疾病、死亡、訟事、盜賊接踵而來,家財耗散,竟然貧乏到不能自存。有一年,我在綠蘿山私塾中教書,他要求在館中找份事幹,我也不念舊惡,可憐他老而無依,又是同鄉,就收留了他。最終他不甘於寄人籬下,十個月後又自行離去。後來竟然沿街乞食。」
客人又說:「倘若當初那人肯行善助人,結果該不至於這樣的淒涼吧!」陳宗洛點頭道:「可不是嘛,天給人以財富,原是叫人順著天意行善造福的,若能以財助人,天就不會奪走他的財富,又怎麼會讓他破落呢!」
客人回答:「但願人人都能明白此理,勉力效法陳君的雖貧而富,不要學罵陳者雖富而貧呀。」(資料來源:《北東園筆錄》)
為善最樂 助人保祖墳
再到宋朝去看一個書塾教師幫人「保住祖墓」的故事,他也得到現世的福報,這事是怎麼發生的呢?
孫文祥是福建人,他在書塾教書。宋開禧年間,書塾休假,他從浦城(在福建省最北端)歸家,途中經過霍童鄉時天色已晚,他舉目四望,想要找個棲息一宿的住處,剛好看到山邊有一座草屋,於是前往借宿。
夜半時分,他聽到屋內有哭泣聲,覺得奇怪便起身尋視,看到屋主夫婦對泣。主人說:「我兒子沒有出息,要賣掉這棟房屋,我們明天就要被迫遷往他處,所以不禁悲傷起來。」孫文祥回答他們說:「你們不必憂愁,這個事我會替你們想辦法。」
第二天早上,當孫某醒來時,發現自己昨天所睡的地方竟然是一座墳墓,心中大驚。但想起昨夜答應了的事情,便在墓旁守候。到了中午,看見一個穿著長袍的人,拿著鏟子、畚箕前來。孫某問他要做什麼?那人回答說:「因為家裡貧窮,所以想把祖墳遷葬他處,將這塊地賣給別人,好養活家人。」
孫文祥將自己當塾師的薪資和所剩的銀兩,全部送給了對方,也不留下姓名就走了。幾天後,孫文祥夢見那對夫婦來拜謝,說道:「受到你的厚恩,無以為報;現在送兩隻鳳雛來感謝你。」
孫文祥後來果然得到兩個兒子,長子名附鳳,次子名翼鳳,日後兩人同登科第,官至公卿。(資料來源:《涉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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