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維州政府的新規定,從週一(10月12日)起,所有維州人離開家時都必須戴上合適的口罩,無論他們居住在哪裡。維州警方將從即日起執行這個規定,違規者將被罰款200澳元。
維州衛生與公共事業廳表示,隨著防疫限制措施的放寬,人們戶外活動增加,帶上合適的口罩更加重要。合適的口罩是指,必須能夠緊緊地罩住面部,尤其是鼻子和嘴。維州衛生總監推薦最好使用三層口罩,這樣能夠提供最好的保護。
這就意味著普通的面罩、頭巾或圍巾,以及寬鬆的面罩或寬鬆的圍脖將不再符合規定。但如果面罩或圍脖能夠緊緊地貼住鼻子和嘴,並牢牢地裹住臉的下半部和頸部,鼻樑間沒有縫隙也是可以允許的。
根據新的規定,除非有合法理由或例外情況,否則人們在離開家時就必須戴上合適的口罩。這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與家庭以外的人在一起時。
不戴口罩的合法理由或例外情況包括:
– 嬰兒和12歲以下的兒童;
– 患有包括呼吸問題、嚴重的面部疾病、嚴重的殘疾或精神健康問題等相關疾病的人;
– 在交流時必須要看到嘴巴的聾啞人或有嚴重聽力障礙的人;
– 根據職業安全與健康準則,戴面罩會對其工作的健康和安全造成風險的人員;
– 職業要求清晰發音或能看到嘴的人員,這包括教學、播音等;
– 訓練或比賽中的職業運動員;
– 如果人們與自己的家庭成員一起在自己的物業工作,但現場不能有其他工作人員或承包商;
– 當人們在進行體育運動或體力勞動會氣喘時,如慢跑(不包括步行),但必須隨身攜帶口罩,並在運動或勞動結束後戴上口罩;
– 當被指示摘下口罩以確定身分時;
– 當獨自開車或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開車時;
– 當享用食物、飲料或服藥時,包括在允許就坐的餐廳中;
– 在接受牙科治療或其他醫療護理時,如果治療過程需要,可以不戴口罩;
– 在緊急情況下,如需要緊急求救等。
但可以合理不戴口罩的人仍需保持1.5米社交距離的規定。
維州衛生與公共事業廳表示,口罩可以是紙質或布質的,人們可以自己手工製作,網上可以找到許多製作口罩的方法。但醫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只能是一次性使用,用完必須以負責任的態度妥善處理。◇
責任編輯:林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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