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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台北市民政局昨日發布統計指出,去年一年有五百五十五對兩岸聯姻的夫妻登記離婚,其中近半數結婚還不到一年。由於大陸配偶離婚後不會被立即強制出境,民政局認為,入出境管理法與戶籍法間的漏洞,可能造成大陸配偶以「假結婚」方式非法居留台灣,甚至從事不法行為,民政局將建請中央修法防堵此一不法情事。
根據海基會統計,從民國八十二年六月至九十年底為止,向海基會辦理婚姻認證的大陸人士累計已達十三萬六千二百一十四名。
民政局依據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統計資料發現,去年一年台北市民與大陸配偶登記結婚的有三千二百六十六對,離婚的對數也高達五百五十五對,其中更有將近一半的夫妻結婚還不滿一年就離婚,而且超過九成都是兩願離婚。
據統計,五百五十五對兩岸聯姻離婚案例中,大陸新娘占了九九‧二八%,共有五百五十一人,大陸新郎只有四人。其中,結婚不滿一年就離婚的有兩百五十八對,占了四七%;結婚一年後離婚的有一百廿三對,結婚兩年後離婚的也有六十二對。
絕大多數的大陸配偶都沒有在台設籍,去年五百五十五位離婚的大陸配偶,只有十六人在台設籍,其餘五百卅九人都未設籍,儘管其中不乏礙於法令還無法合法設籍,但如此一來,與配偶離異之後的大陸配偶,就成了在台無法掌握去向的幽靈人口。
民政局表示,大陸配偶以女性居多、婚齡短,再加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在辦理結婚登記後申請來台探親,每次可停留三個月;即使在入境後立即辦理離婚登記,還是可以繼續在台停留到居留期滿,無法因婚姻關係消滅而強制出境,因此的確可能有人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從事非法行為。
為防堵更多不法的情事因為鑽這個法律漏洞而發生,民政局已將這份統計資料送交市警局及內政部參考,也將建請內政部修法。[中國時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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