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報導)香港警方6月12日動用橡膠子彈、布袋彈等可致人重傷的武器,鎮壓了反送中條例的示威民眾。
香港醫院管理局發言人13日晚表示,截至13日下午5時,共有81名與示威活動有關的傷者前往十家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其中男子有57人,女子有24人,年齡介乎15至66歲。目前仍有5男2女傷者留醫,情況全部穩定。
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13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說,警方昨天與示威者在金鐘發生暴力衝突中,警方共發射約超過150枚催淚瓦斯、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
香港警方本次使用的武器,大大超過了在2014年的占中運動時的數量。當時,警方共投擲87枚催淚彈以驅散路面的示威者,當時警方沒有使用「布袋彈」。
布袋彈(Bean bag round)及橡膠子彈一般不會致命,但仍能造成重傷,身體中彈處會出現瘀傷,或會造成肌肉撕裂,一旦眼睛中彈亦可致盲。早在2006年世貿會議的示威行動中,香港警方曾對韓國示威者使用布袋彈。
但港媒報導說,也有不少民眾因為中布袋彈致死案例。如2013年,美國伊利諾州一名95歲的男子,因在一次衝突事件被警方使用布袋彈射中腹部,導致腹部受傷內出血嚴重,送醫不治後死亡。
美國因有中布袋彈而致死的案例,所以布袋彈在使用上被要求只能攻擊人體四肢部位,以便減少更大可能的傷害。
據報,布袋彈是由霰彈槍所發射的彈藥類型,彈頭由布袋包裹鉛砂組成,一般用於防暴、鎮壓和控制群眾用途的彈藥種類,因必須自動射擊,有巨大的動能。
布袋彈重量約40克,跟普通的彈差不多。布袋彈的霰彈槍射程一般是6到23米,能讓員警與嫌犯間的距離,比使用電擊槍時隔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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