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3月16日訊】中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王晨今年2月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刑8年。日前官方信息披露了王晨案的部分受賄細節,包括在訴訟中為人謀利,收取錢款、購物卡。
受請托減少違約金 假借賣房索賄
中國裁判文書網3月13日公布了武漢世紀華宇置業有限公司及胡某的相關刑事判決書,其中包括該公司及胡某向時任武漢中級法院院長王晨行賄的細節。
2011年7月,華力公司因股權轉讓糾紛將南京某建設公司和武漢世紀華宇置業公司(當時是南京某建設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起訴到武漢中院,要求南京某建設公司賠付違約金1376萬餘元,世紀華宇置業公司賠付違約金24萬餘元。
受南京某建設公司董事長委託,時任世紀華宇公司總經理胡某負責處理這件事。隨後,胡某請王晨在訴訟上關照他們這兩家公司。在王晨的幫助下,2011年10月,武漢中院一審判決南京某建設公司賠付華力公司違約金71萬餘元,世紀華宇公司賠付違約金4.7萬元。2011年12月華力公司提出上訴後,胡某再次請王晨幫忙。結果法院二審判決南京某建設公司賠付違約金255萬餘元,世紀華宇公司賠付違約金17萬餘元。
2012年7月,王晨假借急需用錢,向胡某提出將其位於武漢市洪山區的一套房屋作價150萬元賣給胡某。胡某同意並簽訂房屋合同後,將150萬打到了相關帳戶。但實際上胡某並沒有要這套房。2013年黃曆新年前,胡某到王晨家拜年時說,這套房不要了,讓王晨自己處理。2017年11月,王晨將該房屋以359萬元出售給別人,並將售房款據為已有。
幫解凍個人存款 收41萬購物卡
另外,2017年10月,武漢某商場投資管理公司與商鋪業主因租金發生糾紛訴訟,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判決該公司賠償商鋪業主共計1800萬元。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由於該公司帳面上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江漢區法院裁定追加胡某為被執行人,凍結被告人胡某個人銀行存款1000萬元。
同年12月,胡某請王晨幫忙撤下凍結其個人存款的裁定。於是,2018年1月,武漢中院撤銷了江漢區人民法院的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為謀求和感謝王晨的幫助,胡某於2018年元旦前後三次到王晨家送了兩張15萬元購物卡、一張11萬元購物卡。
現年近57歲的王晨長期在湖北法院系統任職,2011年2月起任武漢市中級院院長、黨組書記 、審判委員會委員;2018年5月落馬。
同年11月官方的「雙開」通報指,除了在司法訴訟活動中索取或收受賄賂,王晨還違規購買非上市公司股份並從中獲利,利用職權通過向私營業主放貸違規獲取大額收益;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收入等。
有知情人士向陸媒透露,王晨所斂收的巨額財產超千萬。
另據海外明慧網報導,王晨還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製造冤假錯案、偽造證據,把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
責任編輯:李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