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週四(3月14日)公布2019年4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台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都同步前進半個月到3個多月不等。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再次前進2個多月,兄弟姐妹F-4類則大幅前進3個多月。
職業移民的移民排期上,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二優先再次推進3個月,第五優先(區域中心)從無名額轉為排期。港澳台申請人的第一優先則推進了1個月,其它類別都有名額。
在「遞交申請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第一優先、第二優先(F2B)、第三優先以及第四優先都有一週到2個月不等的移進;職業移民排期上,大陸申請人的第二優先排期移進2個月,其餘類別變動不大。
綠卡批准排期
1.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前進40天,到2011年12月1日;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前進52天,到2017年3月1日;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前進82天,到2012年10月22日;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前進14天,到2006年9月22日;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前進101天,到2006年1月1日。
2.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前進31天,至2018年2月1日;其它類別的排期都是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原地踏步,仍維持在2017年2月22日;第二優先移進91天,至2016年4月1日;第三優先(一般類)移進24天,至2015年8月1日;第三類別(非技術勞工)移進7天至2007年8月22日;第五優先(非區域中心)移進7天至2014年9月15日;第五優先(區域中心)從無名額轉為排期,2014年9月15日。
2019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1年12月1日(移進40天) |
2011年12月1日(移進40天) |
第二優先(2A) |
2017年3月1日(移進52天) |
2017年3月1日(移進52天) |
第二優先(2B) |
2012年10月22日(移進82天) |
2012年10月22日(移進82天) |
第三優先 |
2006年9月22日(移進14天) |
2006年9月22日(移進14天) |
第四優先 |
2006年1月1日(移進101天) |
2006年1月1日(移進101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2月1日(移進31天) |
2017年2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4月1日(移進91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8月1日(移進24天)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7年8月22日(移進7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5日(移進7天)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5日(再度排期)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9年4月的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第一優先、第二優先(綠卡成年未婚子女)、第三優先以及第四優先都有1週到2個多月的移進。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台除了第一優先排期仍然處於2018年6月1日、原地踏步外,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的第二優先出現移進2個月、至2016年7月1日,第五優先移進7天、至2014年10月8日,其餘內容均無變化。
2019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2年7月1日(移進70天) |
2012年7月1日(移進70天) |
第二優先(2A) |
2017年12月15日(移進7天) |
2017年12月15日(移進7天)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7月1日(移進9天) |
2014年7月1日(移進9天) |
第三優先 |
2007年4月22日(移進52天) |
2007年4月22日(移進52天) |
第四優先 |
2006年8月1日(移進40天) |
2006年8月1日(移進40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7月1日(移進61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0月8日(移進7天)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