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近代之前的中國與西方世界在相互隔離的狀態下發展了幾千年後,除了有相近的基本道德觀念,其它方面,如思維方式、語言文字、文化、技術、建築等看起來都全然不同。
近現代以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西方都是用「神祕」這個詞來形容中國,包含著難以理解、不可思議等含義。但是學術界、科學界並未對這種神祕背後的深層含義有更多的關注,人們多是以一種獵奇和表面現象的比較來看待這個問題。
這種情況近年來有所改變,人們開始比較、分析理解這種中西方的不同,試圖找出這些諸多不同背後的原因。比如一些認知和心理學研究結果揭示了東西方思維模式(Thought Patterns)的不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觀察同樣的事物時有不同的大腦反應等。但是要從這些局部的認知心理學研究來全面認識神祕的中國古代文化,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在中國方面,近些年來中西方比較研究成為顯學,文化、科技、思想、 經濟、政治、法律、教育等各個方面的比較研究汗牛充棟。但是這些研究似乎並未從根本上超越梁漱溟先生近百年前的開山之作——《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 2010],總給人以隔靴搔癢之感。
究其原因,在於從這些林林總總的比較研究中,看不出中國古代和西方兩種文明分離的根源是什麼。我們知道,西方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文明,整個文明的語言文字、文化、科學、藝術等都自成一體。同樣,中華古文明也是一個高度發達的文明,中華傳統文化能夠承傳幾千年,綿延不斷,漢字作為當今唯一使用的語素文字能夠承傳幾千年,古代中華文明的大一統、整體論等思維特點,最本質的原因也是因為這個文明有一個共同的內核,自成體系。
這兩個文明體系完整、自洽,又如此不同,背後必然有其深層的原因。雖然過去兩百多年人類文明研究和理論的發展,並沒有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是回顧中國近代歷史,可以發現人們基本觀念、思維邏輯對文明至關重要。
在我們現在一般的理解中,概念定義、邏輯學、判斷推理方法等是一些如同物理、化學等科學學科,普適的、反映客觀現實的東西,邏輯學就是針對思維邏輯的科學,與文明、文化無關的。任何文明、文化都應當有同樣的邏輯學、概念理論。可以說目前所有各個方面的中西方比較都是建立在這個假設之上的。
在這種假設之上形成的一個流行百年的觀點是:中國古代沒有邏輯思維的傳統,而只有直覺。沒有邏輯學,那自然也就沒有建立在邏輯學基礎上的其它所有學科、沒有由此衍生的科學技術。
基於這種假設和觀點,這百多年來中國的知識層,面對西方近乎完備的哲學、邏輯學、數學、藝術和科技體系,處於一種困惑迷茫的狀態中。這個體系的對應物,在中國近代以前,幾乎是一片空白。這種困惑帶來的後果是,中華傳統文明的主體,被認為是迷信、直覺、原始、不可靠,在近現代完全被拋棄。
近代以來,尤其是來自於西方的教育體系傳入東方,東方國家不僅引入了從小學到大學的國民教育體制,也引入了全套的西方教育內容。這些教育內容中,不僅包括了標準化的近代科技、歷史、人文課程,甚至是中文以及中文的教學方式也已漸西語化。
在這種教育體制下,人們從小到大接受了統一基礎教育,原來中國傳統的觀念、思想、科技、醫學,已被徹底排除在外,淪落民間,很多都處於瀕臨失傳,或已失傳的境地。再加上社會分工和職業准入制度與學歷教育結合,幾乎徹底封閉了傳統科技、醫學的存在空間。如傳統中醫等師徒相傳的學問、技藝近乎被完全抹殺。
源自西方的思維方式、理論觀點等占據了全社會的主導地位,成為主流。即使是一些專門研究中國古代傳統的學者,大多也是用當今主流的思維方法、觀點來研究。經過這樣的文化、文明的改造,中國大陸又被植入了一種在其發源地就被視為異端、與人類主流文明背道而馳的社會、經濟理論,一座巍峨的文明宮殿已經成為一片瓦礫。
從這個過程,我們可以看到人們的思維方式,以及對思維方式的理解,對人類文明的產生和發展起著支配作用。也因應人們已經具有了現今的思維方式,人們認識問題又只能從這種的思維方式出發,所以中西比較研究確實有助於重新理解中華傳統文明,並且對這兩種文明基本思維方式、方法的比較研究無疑是其它方面比較的基礎。
人們在做中西比較研究的時候用到的題目往往是:「中西方邏輯學比較」、「東西方哲學比較」、「中西方文化比較」、「中西方藝術比較」、「東西方思想比較」、「中西方科技比較」等等。這些比較的對象「邏輯學、哲學、文化、藝術、思想」等概念全然源自於西方文明體系。
有很多概念獲取(concept possession )的方法。不同概念獲取方法,可以針對不同的對象獲取概念,或針對同樣的對象形成不盡相同的概念。一些特定的概念獲取方法會與一些特定的判斷推理方式相結合,構成一種特定的邏輯學——思維方法。因此基於某種特定邏輯學的思維方法,所能處理的對象將受限於相應的概念獲取方法。更進一步講,一種思維方法只能處理可以獲取概念的對象,而不能處理不能獲取概念的對象。也就是說,概念構成了思維方法視野的第一層限制。
中西比較是一個思維過程,這個思維過程需要建立在概念、推理等邏輯基礎之上。如果兩個文明體系在思維邏輯的概念和推理層面就已經分道揚鑣,那這種比較就失去了立足點。只是從西方哲學、邏輯和科學的觀點討論中國傳統學說,或者從中國古代傳統學說討論近代科學,而不是去尋找中國古代與西方近代兩個體系最基本分叉點,並從這最基本的分叉點去探求這兩個體系的不同,無法得出有意義的結果。
首先,在中華古文明體系中,並沒有「邏輯、哲學、文化、藝術、思想、科學」等概念,如果只是就這些概念的含義進行比較,那實際上是站在西方體系的基礎上,就一個一個局部,尋找中華古文明體系中的相似之處,是在解構這個體系,並不能理解這個體系的全貌。
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標準命名法建議」中,將邏輯學列於眾學科之首那樣,邏輯學一直扮演了一個科學的科學,唯一正確的思維方法等類似的角色。字根源於希臘語邏各斯(希臘語:λόγος)的英語「邏輯」(logic)一詞,其最初意思有詞語、思想、概念、論點、推理之意,在亞里士多德建立了他的邏輯學體系之後的兩千多年中,這個詞的的含義在西方就逐漸變得基本等同於亞里士多德邏輯學中的含義。近現代談及邏輯學的時候,一般總是指由亞里士多德建立的西方傳統邏輯學,或者是與之一脈相承,在近現代發展起來的亞里士多德邏輯學家族(下文均簡稱為亞氏邏輯學)。
如果我們重新徹底地審視這個思維邏輯問題,可以發現,說中國古代沒有邏輯思維的傳統,更準確地表達是:中國古代缺少亞里士多德邏輯學形式的思維。
縱觀西方的語言、文學、藝術、哲學、科學、技術等等,其背後主流的思維方法無不是源自於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而中華文明從上古至近代,自始至終都有著內在一致、系統性很強的思維規則體系,只是這種思維傳統與亞氏邏輯學大相逕庭。
如果不能真正理解這種中華傳統思維邏輯,這種中華傳統思想、語言、文化、科技一致完備的內核,近些年一些所謂恢復傳統文化的舉措,只能是更加徹底地拋棄承傳幾千年的思維傳統,文化內涵,更徹底地閹割漢語,更徹底地批判傳統的科技。由此我們會丟掉,或已經丟掉了極其珍貴和豐富的文明遺產。
這裡舉一個小小的例子。我們一般印象中的西方傳統建築是哥特式建築,岩石堆築的厚重地基,然後逐步收縮,最後以尖聳的塔尖結束。這種建築以一種最直觀的方式展現了一種建築物穩固的方式,實際上這也是幾乎所有當代建築物實現穩固的方式。
反觀中國傳統的大屋頂建築,完全不符合這種穩固方式。中國古代的大屋頂建築有一個梁柱構成的框架,這個框架通過立柱安放在柱礎之上(圖1.1是一個柱礎)。按照現在的觀點,立柱與柱礎之間應當牢固固定。但是古代的柱礎卻是要把柱礎磨平,立柱僅僅擺放在磨平的柱礎之上。
當有地震等外力時,立柱與柱礎之間滑動,整個建築物框架並不會受到很大的內應力。顯然,這是以另一種思維,實現了建築物的穩固。但是這種智慧在當今的建築中已經忘卻了。
其次,亞氏邏輯學的本身也排除了對其它思維體系的理解。
判斷其它科學學科的局限性時,一定需要邏輯學作為工具,但判斷邏輯學本身的局限性時,即反思的對象就是反思使用的工具本身時,則亞氏邏輯學固有的局限性就會影響到對這種局限性的判斷。
如果是在亞氏邏輯學中能夠定義的概念,則這類概念將在亞氏邏輯學視野範圍之內,反之,需要將其排除在外。其原因在於如果要求是用亞氏邏輯學找出亞氏邏輯學無法定義概念的對象,就構成了一個羅素悖論,即要用亞氏邏輯學定義「無法用亞氏邏輯學獲取或定義的概念」這種對象,或者說用亞氏邏輯學來定義不屬於亞氏邏輯學的對象會帶來思維矛盾。解決這個悖論的一個方法是排除這類對象。
排除這類對象,意味著在亞氏邏輯學之外,至少存在一類我們思維可以把握、識別的對象。我們知道中國古代思維體系中的一些概念,如四象、八卦、炁等,西方體系中沒有。這些概念表達的可能就是被亞氏邏輯學排除在外的對象,或者說不能被站在亞氏邏輯學基礎上認知或理解的思維對象。
羅素悖論的核心,可以理解為隸屬關係的局限性。如果定義或獲取概念基於隸屬關係,那麼就一定會有一類對象不能被概念所表述,或者說被隸屬關係所排除。因此,要獲取這類對象的概念,就需要找到一種無需這種隸屬關係的邏輯學。
按照當今邏輯學的現狀來看,要實現這一點,唯有在其它的思維體系中尋找,在那些從邏輯學層面就已經與當代主流思維體系分道揚鑣的體系中尋找。
目前一般的觀點認為,一些古文明(如印度、中國和希臘)都有邏輯領域的研究,只是流傳延續下來的只有亞里斯多德建立的邏輯學。顯然這已經是用亞氏邏輯學作為模板來在其他文明中尋找對應物,是一種被亞氏邏輯學鎖定後的觀點。實際上,我們需要做的是,從邏輯這個詞的原始含義去尋找其他文明中與之相應的體系,去尋找與亞氏邏輯學大相逕庭的「邏輯學」。
從邏輯這個詞的原始含義來講,它應當是指一種同一社會中的人都會接受,不會導致不同人之間、一個人的思維過程中的思維矛盾,保持思維內在的一致性,有預見能力的系統化的思維方式。因為我們是在亞氏邏輯學的視野之外尋找其它的邏輯學,因此不能局限在亞氏邏輯學所涵蓋的符號體系、概念獲取、判斷和推理範圍內。
從這兩個角度,在流傳下來的歷史典籍中,追溯中華傳統思想文化,與亞氏邏輯學相應的是《易經》。中國自西周以來的三千多年歷史中,多數文明成果,都與《易經》離不開干係。《易經》是中國傳統語言、藝術、建築、各種技術、兵法乃至武術的理論基礎。但是《易經》所論述的思想、思維規則與西方哲學、邏輯和科學,基本上沒有任何交集。
認知科學把哲學、邏輯學等作為其涵蓋的認知維度,因此具有了與《易經》類似的涵蓋範圍。所以我們可以嘗試從認知的起點來找到中國古代與西方文化的分叉點。在這個分叉點之後,再來比較中西方邏輯的差異。
《易經》傳入西方世界也已有三百年的歷史,近現代中國和亞、歐、美的學者們從各自的學術背景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解釋,如認為《易經》是卜筮著作、曆法、歷史、詞典、哲學、數學等等,許許多多從當代哲學、邏輯學和科學角度對《易經》的解讀要麼難以滿足當今的學術規範,要麼只涉及到了易經的一個局部,能否以及如何從源自於西方的哲學、科學觀點來理解《易經》,至今依然莫衷一是。
近些年來,《易經》次序圖與分形(Fractal)圖形的高度一致,已經引起人們的注意,但是尚未見到據此對《易經》較深入的討論。從《易經》與分形的關係出發,在討論被近代數學排除的對象與循環嵌套之間關係的基礎上,可以發現《易經》的對象就是這種被近代數學排除的「頑固類」。
《易經》建立了一種對循環內嵌對象進行表達和理解的體系。這個體系從最基本的認識論假設、認知過程和所有最基本的概念都與當今科學認知體系完全不同。
另外,我們也需要看到,源於西方的近代科技對人類的影響史無前例的巨大和廣泛,幾乎占領了各個方面人類對這個世界的認知視野,也幾乎摧毀了所有基於其它思維邏輯的科技體系,因此讓人忽略了這種科技體系自身的局限性。
人們思維邏輯的不同會導致對這個世界的認識不同,從而會產生不同的科學技術。在過去的300多年時間裡,以孕育於西方哲學的牛頓力學為代表,其成功建立和應用的分析方法迅速擴展到了人類認識的各個領域,建立了一個由數以百計的分支學科組成的西方科學體系。這個體系的一個主要特點是數學的引入,或者說採用了定量分析方法。流行的近代科學觀點是,一門學科,如果沒有引入近代數學為工具,將不能稱其為科學。可以說,近代科學已經認定了數學就是其自身的表達工具和推理邏輯。
近代以來,詞項邏輯發展到謂詞邏輯後,亞氏邏輯學填平了與數學間的溝壑,兩者逐漸融為一體,數理邏輯似已成為近代數學的基礎,因此亞氏邏輯學徹底成為近代科學占據著統御地位的思維方法。
另一方面,當今源自西方的人文、科技雖如日中天,但是也已經暴露出了自身的一些根本局限性。經歷了兩、三百年的發展,這個西方科學體系已經逐步廓清了自己的疆域。除了複雜性和不確定性等問題勾勒出的邊界之外,定量分析的基礎——現代數學則更為明確地勾畫出了另一道邊界,由此基本廓清了這種科技體系固有的領地。
現代數學以集合論為其基礎,而由羅素悖論引出的ZF公理化集合論把「頑固類」排除出數學表達的對象[程極泰,1985],則從一開始就排除了很多我們最常遇到的事物,人類的愛、恨,生命的誕生,一些社會和經濟活動等都在被排除之列。
ZF公理化集合論對羅素悖論的處理方法是排除了自身屬於自身的對象,也就是說對「隸屬關係」做了限定。公理化集合論建立在隸屬關係之上,而現代數學建立在公理化集合論之上,因此隸屬關係的局限性也是整個現代數學的局限性,以及定量分析的局限性。這種定量分析的局限性,反映了亞氏邏輯學的局限性,同樣也是建築在其上的近代科學體系的基本局限性。
比較兩個建立在不同思維邏輯基礎上的認知和科技體系,將可以更好地理解近代科學體系的局限性,有助於人類社會形成對這個世界更為完整的認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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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