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0月02日訊】長期做生意的人都知道,任何生意和投資都有風險。一個人做出的一個決定,足以影響一盤生意營收。當商業投資移民申請人做出移民澳大利亞的決定時,這個決定本身就帶有一定的風險。
澳大利亞移民局規定,商業投資移民申請人必須擁有可觀的生意營業額,才可以符合移民要求。這足以證明商業移民投資的門檻不低,也意味著商業移民的申請人都是生意人。
作為一個188A或者132商業移民簽證的持有人,一旦簽證獲得批准,下一步就是來到澳大利亞,進行考察並開始自己的生意,以符合移民申請的條件。以下3種是我們最常看到的風險。
-
購買現有生意vs開始新生意
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商業移民簽證持有人是否應開始新的生意,亦或購買現有公司作為移民用途?
先說成立自己的公司和創立新生意。很多人在澳大利亞成立公司,用來接軌自己原本的生意和企業,或者帶入新技術到澳大利亞。然而,他們必須知道並不是每一個生意都適合在澳大利亞做,很多人就是因為這樣而蒙受虧損。
如果商業移民投資者選擇購買現成生意,就必須了解為何賣家選擇出售生意,所購買的生意是否已有成熟客源及能否帶來穩定營業額。大家不妨看一看,珀斯市面上有多少同類型的生意出售,就知道這個需要進軍的行業正在蓬勃發展還是正在萎縮。
-
生意潛在客戶是誰?
澳大利亞很大,這裡每一個城市和地區都有自己的文化生活方式。地方政府擁有很大權力,可以規劃一定程度的商業活動,包括給予商業准證等事宜。
商業移民投資者有否做好功課,了解特定地區的文化和背景,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虧損?加上我們很多移民需要去郊區生活好幾年,澳大利亞郊區的經商環境並不容易,投資者應謹慎小心。
例如珀斯近年來商業投資移民甚多,帶來了各式各樣的飲食文化,然而很多新穎的食肆和餐館或者頂不過3年,或者被逼轉型以繼續生存。
-
以房地產投資為例:自己開發vs與人合股
最近珀斯有很多小型房地產開發商,注重開發精品公寓、低密度套房和土地。他們所代表的房地產開發商全都是領著132簽證房地產開發類別的投資者。
很多投資者在簽證審批之後就受到很多建議,不少是鼓勵他們與人合股來開發特定房地產以獲利,並且能夠獲得審核。事先申明,與人合股投資房地產沒有錯。
然而,身為房地產中介又同時擁有移民中介證照的我,能夠在這一方面給予我最謙卑的建議。
我以反問的心態來詢問,為何他們要找132簽證的持有人來合股進行開發?是否他們已經拿到開發准證但並未獲得銀行貸款的批准,所以需要132簽證申請人的資金進行開發?那麼如果銀行不會發放貸款呢?是否房地產開發案並不能獲利或是風險太高?這是一個需要反思的問題。
再者,是州政府和聯邦移民局的觀點:「顯著擁有權」(Substantial Ownership)。根據移民局的觀點和州政府的立場,無論你是購買生意、創業還是進行房地產開發,你必須投資並且對於公司有「顯著擁有權」。
這個意思就是你必須對於公司的股份、決策和產業擁有高股份,並且能隨時調度公司資金,對於公司的人事和行政有決定的絕對權力。如果你與人合股,那麼你有可能不能符合以上這個條件。
商業投資簽證是一個複雜且困難的簽證,在我們移民中介行業裡,很多新進移民中介甚至不敢給予商業簽證的諮詢。但是無論如何,商業投資移民應該做更多功課,聆聽更多建議及比較不同方案,才能減低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簡介:
黃力群,持有澳洲移民經紀的註冊(MARN:1387964),同時也是西澳持牌地產經紀。聯繫方式:電話:0415154526;電郵:ernest@austpro-properties.com.au;公司網址:。
責任編輯:楊新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