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美國已經有遞解令的人,後來和公民結婚了,可以去申請綠卡嗎?因為我聽說有這樣的情況,結果當事人被抓了。
美國律師陳永輝:
是的,這種情況最近不是一例,有好幾例。我知道一位布魯克林的太太和先生去問話,結果先生當場被移民局抓走了。
我覺得其實移民局在這個問題上,只不過執法嚴了一點。因為他的先生確實有遞解令。
現在是川普任期兩年,還有兩年,如果再連任,還有六年。在往後的幾年裡,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民眾應該怎樣做?
我們要知道,在美國,只有一個部門可以給移民下遞解令,就是美國司法部下的移民法庭「EOIR」。只有EOIR的法官才能下這個遞解令。一個人如果在有遞解令的情況下,不應該去找一個華人中介幫你做移民申請,然後貿然去問話。正確的做法是,到移民法庭,讓給你下遞解令的這個移民法官(全美國有270多個這樣的法官)——讓他把你的案子重新打開,然後你再去申請婚姻綠卡。這個程序非常重要,你不要去省一些錢,如果ICE把你抓了,那後面的事情會很麻煩,要找國會議員申請豁免等等。(看完整直播:在美國,你必須知道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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