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2月01日訊】2018年1月19日,南昌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英收到判決書,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枉判三年。王鳳英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家人不服上訴。
明慧網報導,王鳳英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雜公司退休職工,工作時曾受過工傷、造成嚴重腦震盪,此外還患有高血壓、氣管炎等病。她1996年修煉了法輪功,原有的疾病全消失。
被非法庭審、判刑 家人飽受痛苦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王鳳英多次被綁架、拘留,被關進鐵籠子、遭野蠻灌食、被強迫做奴工、遭受洗腦迫害和四天四夜的刑訊逼供。僅2016年她就遭受了四次非法抓捕。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鳳英在懸掛關於法輪功真相條幅時,遭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鳳凰洲派出所非法抓捕。2017年7月17日,家人收到對王鳳英實施非法逮捕的「通知書」。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點15分,位於南昌市東湖區沿江北大道1133號的東湖區法院非法庭審王鳳英。
庭審時,主審法官李益慶宣讀了起訴書,以所謂的《刑法》300條枉法定罪。王鳳英為自己做了簡短的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個善良的好人,自己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對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認可、不服從。
中共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最高法院於2017年2月1日專門出台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也根本沒有法輪功。
多年的牢獄迫害使王鳳英飽嘗了難以忍受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她的家人也遭受了身體、精神上的巨大傷害,以及經濟上的損失。
如今,王鳳英的老伴因她又一次被非法判刑,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對判決表示不服並上訴。
多次遭非法綁架、拘禁、酷刑折磨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1999年9月26日,王鳳英為法輪功討公道去北京上訪。9月27日她遭到北京天安門派出所的綁架,被關在派出所鐵籠子裡面幾個小時後,又被送到江西省駐京辦事處,後又被送回南昌市桃花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約一個月。
2001年初,王鳳英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橫幅。一個身材高大的年輕警察雙手將她緊緊箍住,用膝蓋狠擊她的腹部,致使她無法喘氣。
又有數個警察拖拽王鳳英的頭髮,強行將她拖上警車。在警車上,警察往她臉上噴吐數口髒痰。後來她被綁架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下午3點被送往北京附近的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
之後王鳳英被送回南昌,被非法關押在桃花第二看守所遭迫害兩個多月。國保大隊和單位人員又將她強行送進「洗腦班」洗腦迫害,非法關押了一星期。
2004年3月1日晚上10點,王鳳英在永修縣軍山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後,被誣告。永修縣公安局警察趕到南昌市她的家中,將她從五樓強行拖拽,綁架到警車上,關押在永修縣看守所。
王鳳英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四天後,三個警察、一個獄醫對她進行野蠻插管灌食,給她的身心帶來了很大的痛苦。約一個月後,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後被送進九江市馬家壠勞教所四大隊迫害。其間,王鳳英經受了長時間奴工勞動和強制洗腦迫害。
2006年4月,王鳳英到老家江蘇走親訪友,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江蘇省興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警察對她進行了四天四夜的刑訊逼供。
之後,王鳳英又被送入興化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天。接著南昌市西湖區國保大隊長將她非法關押在昌北第一看守所五個多月,後又對她非法勞教一年半。家人出示她的「高血壓」的病歷證明後,她才被釋放回家。
2016年8月10日下午,王鳳英在南昌市新建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一個站在車旁的便衣警察拽住,被強行綁架到新建區花果山派出所,遭扣留四小時後才被釋放回家。
2016年9月13日下午4點,王鳳英在南昌市下羅鎮將真相資料送給三個站在路邊的警察,結果被他們綁架到下羅派出所,晚上10點才被釋放回家。
2016年11月18日下午4點左右,王鳳英在位於南昌市下羅鎮的江西農業大學發放真相資料時遭農業大學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送往下羅鎮派出所,晚上9點半被釋放回家。
2016年12月5日上午9時左右,王鳳英坐在南昌市陽明路公園休息,被七八位警察綁架到警車上,隨後被扣押在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下午1點多鐘,王鳳英的老伴及女兒去墩子塘派出所要人,王鳳英才被釋放回家。
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第50號令,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當權時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所以印製、散發、擁有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都是合法的。王鳳英因為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而被抓被判是違法的。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