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報導)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美國中國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簡稱USCC)週三(11月14日)發表2018年年度報告,向國會提交十大建議,對中共在美國的滲透行為展開行動。
該委員會今年提交給國會的十大建議之一是依法起訴在美國境內「威脅,脅迫或以其它方式恐嚇美國居民」的中共分支機構,並再次點名中共媒體「中國日報」(中國日報,注:應該指的是「中國日報」海外版),質疑其在美國沒有嚴格遵守法律,散佈宣傳資料。
建議還包括,國會指示國家反情報和安全中心每年提交中國共產黨在美國從事影響和宣傳活動的報告。
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是國會四大常設機構之一,依據「2001年弗洛伊德斯彭斯國家國防授權法案」成立,每年負責聽取各行業的專家意見,對中美關係做出評估,並整理成公開報告,遞交國會。
近年來,USCC報告的實用性以及建議性越來越強,比如:其2017年年報告建議,國會通過立法,加強對中資企業併購美國的安全監管,已經在2018年由國會參眾兩院付諸行動,並順利實現。
週三,該委員會再次向國會提交26項建議,其中再選出最重要的10項建議。
1.委員會建議,國會應要求司法部考慮啟用「陰謀對抗」(陰謀反對權利)相關法律起訴「威脅,脅迫或以其它方式恐嚇美國居民」的中國共產黨關聯組織。
報告更點名中共黨報“中國日報”,指司法部需要重申「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規定,要求外國代理人散發信息材料時必須出示相關標誌,比如在材料首頁頂部重點突出其外國代理人身分。
2.建議還包括,國會指示國家反情報和安全中心每年提供中國共產黨在美國的影響和宣傳活動年度報告,包括一份非機密報告(公開)以及一份機密附件。
3.國會指示政府問責辦公室評估美中技術合作的情況。評估包括考量雙方合作性質(資金,參與和報告結果),是否遵守合作相關的許可和監管制度,美國研究人員和公司的知識產權是否得到充分保護,並檢查中國(中共)國有企業或軍隊是否受益於美國納稅人資助的研究,以及調查參與合作的中國研究人員是否與中國(中共)政府或軍方有聯繫,調查與中國合作的美國公司,大學或美國政府主導的實驗室是否受到中國(中共)網絡滲透的影響,並評估美中技術合作對美國是否有好處。
4.國會應要求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考慮,是否應與美國盟友,合作夥伴協調一致,依據關貿總協定第23條(b)款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對中國(中共)提告。
第23條(b)款叫“取消或損害”(無效和減損),如果某一成員國(如中共)取消或損害了其它各成員國預期從WTO獲得的利益,允許針對這一成員提起訴訟。外界視之為「核選項」,因中共未履行義務損害他國預期利益,那麼經過WTO程序後,其它成員國可以不對中共履行關稅減讓義務。
報告還建議,國會指導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確定中國(中共)國有企業扭曲貿易的做法,並制定政策以抵消其反競爭影響。
5.國會應要求美國國家電信與資訊管理局(國家電信和信息管理局)和聯邦通訊委員會(聯邦通信委員會)確保5G技術在美國迅速,安全鋪開,“尤其關注在中國設計或生產的設備和服務帶來的威脅」,以及是否需要任何新的法定機構來確保國內5G網絡的安全。
6.美國國會應該讓美國國防部和國土安全部研究今年中共海警局開始由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管轄的影響。這兩個部門應分析中國(中共)在爭議水域將海警用作「強制工具」的情況,並判斷這一變化對中方與美國海軍和海岸警衛隊互動的影響。
7.這份報告還有一部分是針對中國(中共)「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潛在安全和經濟問題給出的建議。報告建議,國家情報總監提交機密附件,內容包括中共「一帶一路」沿線現有和在建的通道,基地設施對航行以及海上控制的影響,包括平時以及衝突期間兩種考量。
「一帶一路」倡議是中共官方提出的國際發展計劃,旨在擴大中國(中共)在亞洲,中東,非洲和歐洲各地的影響力。
8.國會指示美國財政部在180天內就中國(中共)對朝鮮實施制裁的現狀做報告。機密附件應提供與朝鮮進行貿易的中國金融機構,企業和官員的名單。
9.鑑於北京當局不斷侵蝕香港自治權,美國國會應指示商務部重新評估美國針對軍民兩用技術的出口管制政策是否應繼續將香港和中國內地視為兩個單獨的關稅區。美國針對香港的相關管制政策要更為寬鬆。報告提到了北京嚴厲打擊香港的言論自由,以及直接介入香港政府拒絕美國引渡逃犯要求一事等問題。
10.國會應要求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確保所有政府機構能解決中國帶來的供應鏈風險問題,並進行多方面安全考量,包括對網絡,操作,物理,信息和數據。#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