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台搶孩子事件 警方為嫌犯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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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近日,一則「北京豐台商場裡搶孩子」的消息在網上持續發酵。一名母親帶孩子購物,遭三名陌生婦女上前搶奪孩子,警方竟然以「家庭糾紛」定案,被質疑是為嫌犯脫罪。

10月2日,北京市豐台區銀泰百貨商場發生一起「搶奪嬰兒」案件。警方稱「老太太認錯人搶孫子」,搶孩子的四人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當事人家屬認為,「11個月幼兒被搶未遂……,我對國家法律感到深深的絕望!」

微博用戶「六月的雨在哪裡」發貼說,10月2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妻子推著嬰兒車獨自帶著未滿周歲的兒子去銀泰百貨(大紅門店)去買奶粉,在商場內等直梯過程中,三名婦女一前兩後圍向她。

(微博截圖)

前面的婦女(沙國蘭,內蒙人,39歲)說,「小孩真漂亮」,然後就把孩子粗暴地從嬰兒車裡向外拉,因孩子繫著安全帶沒有成功。妻子上前去制止,另外兩名婦女(高瑞雲與運桂枝,均為天津人,分別69歲和63歲)拉扯住她(妻子)。妻子大喊,「來人啊,有人搶孩子,快幫我報警」,雙手死死拉住孩子。

由於對方是三個人,孩子還是被搶走了,妻子只能死死地抓住對方的衣服不放。孩子被雙方拉扯,哭得非常厲害,臉頰劃傷。此時電梯門口周圍聚集了一些人,一高大男子從沙國蘭手中使勁搶過了孩子並報警。

此後,警方介入,案件的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

貼文說,警方抓住了四名嫌疑人(另一人李花平,山東人,自稱是孩子的奶奶,搶孩子的時候不在現場)。被搶孩子的父母去大紅門派出所配合做筆錄,又被問一些類似夫妻關係、婆媳關係好不好,與其他人有無債務糾紛等問題。孩子的父親提出,「你們的偵查方向出現了問題,這就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拐賣兒童事件,不要總是質疑我們受害者。」

帖文還說,大紅門派出所魏嵬副所長找孩子的父親談話,說對方承認是認錯了孩子,因為對方也有個類似大的孩子,這事純屬巧合。孩子的父親反問:「如果罪犯覺得孩子是他們的,為什麼報警後他們就跑了?會認錯孩子,難道連大人也會認錯嗎,連自己的兒媳婦都不認識嗎?如果覺得孩子是自己的孫子,會不顧孩子的生命危險,那麼暴力地搶奪?」魏嵬副所長被問得啞口無言後離開了。

帖文寫道,第二天(10月3日),豐台區公安局開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四名嫌疑人僅被東城區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孩子的父母拒絕接受這個結果,認為拐賣兒童未遂如此輕判,已提出申請複議。警方則稱是否立案的結果會在30日內告知。

《中國經營報》10月6日採訪了貼文中救下孩子的高大男子,他是菜百首飾銀泰分店的店長。他證實,趕到現場時,孩子母親已經倒在地上,大喊快報警。當時孩子被拉扯得褲子都有些脫落了,受了驚嚇,一直在哭鬧,孩子母親也很害怕,情緒激動。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對陸媒表示,即使網絡上「李某某認錯兒子、兒媳、孫子」的說法能夠被證實,李某某、沙某某等四人依然要為「搶孩子」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韓驍解釋,因為奶奶並非這個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她沒有權利去搶奪這個孩子;而擾亂車站商場等社會公眾秩序的,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如果幾名婦女並非認錯人,而是以此為藉口進行拐賣兒童,就涉及到嚴重的刑事責任。

10月5日下午,有媒體(津雲新聞)記者來到天津河西某小區,見到了搶孩子涉事人員之一高瑞雲的丈夫。

除了稱高某某的朋友誤以為那個孩子是自己孫子外,高瑞雲丈夫還稱,高瑞雲10月3日已經回家了,「網上說拘留五日的消息不屬實。」

目前,此案疑點重重。官方信息不透明,現場的監控警方也沒有公布。孩子的父親在微博上表示,案子被警方「定義成家庭糾紛」,他們「對法律絕望了」。原微博也「被和諧了」(被屏蔽或刪除了)。

有網民表示,「畜生當道的時代」。公安局裡所謂的法務工作者,明明知道受害者處境多麼危險,那樣地漠然不負責任,怕影響所謂的立案、破案率。

「經濟糾紛和稀泥,霸坐和稀泥,耍流氓和稀泥……,現在已經發展到搶孩子也要和稀泥了麼?」「怪不得那麼多人搶孩子拐孩子,因為這行當零成本高收入低風險。唯一的成本是提前向某局交的保護費。」網友說。  #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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