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示現 夢境是真
衢州人徐生,官任新喻(今江西新餘)縣丞,接到上級官府的通知,前往廬陵(今江西吉安)審斷一件案子。當他行至離吉水三十里的地方,天色已晚,準備投宿客店。本地一家徐姓大戶的老主人,非常懇切地將他迎到家中宰羊備酒,禮節很是熱情殷勤,徐縣丞就以為老人可能因為與自己同姓的原故罷了。
等到夜深,徐家老人悄悄對徐縣丞說:「我居住在此地,未曾與為官之人接交過。昨天夜裡,我夢見有大官行旅從門前經過,前邊開道的牌子上提寫著:徐侍郎。而今天你就來到,您今後必定富貴無疑,我願將子孫們託付給你,請多加關照。」
徐縣丞原是少年登科,也自恃才能過人,官運不錯。聽了老人之言,就高興地答應下來,並且約定回返之時再上府中拜訪。第二日,徐縣丞告辭而去。
到達廬陵一月之後,他辦理完公事,東歸的路上,直接往徐家拜訪老人。徐姓老人仍在客房中像上次一樣款待他,但是禮節和敬重之情卻很冷淡了。
臨別之時,老人臉色嚴肅地說:「丞公這次廬陵之行沒做虧心事吧?前日夜裡,夢見神人告訴我:說您接受別人賄賂五百千銀錢,審斷案情時,因此就不依據事實,而枉法製造冤獄,您的官職將要削降,壽命也不長了。您為何不守節自重,辜負我對您的期望呢?」
徐縣丞聽了,驚訝慚愧,無言回答。回到家後,適逢舉薦任期已滿的官員前往臨安改任,他剛接受任命,不久便得病,死於途中的客舍。
徐縣丞的父親原是米販子們的經紀人,跟隨其兒子到任所,天天教導些不仁義的事情。廬陵這件案子,本來是一富戶殺死人命,徐縣丞收了這富戶的賄賂,就枉屈富戶家的僕人承擔罪名,僕人因此被冤坐罪而死,所以陰間閻羅罰罪於徐縣丞。
他已死亡,可其父還活在人世,所有以前所獲得的不義之財,也都隨手失散,自己仍貧苦如當初一樣。
資料來源:《夷堅志》
附篇:八字實例分析——金水傷官最難辦(一)
金水傷官最難辦(一)
格局之中,以傷官格變化最多,尤以金水傷官為最不易看。今天研究命理的人多了,許多人都熟聞「金水傷官喜見官」之說,以為必以官星為用,行運喜南方,其實大誤也。
通常傷官皆忌見官星,唯有金水傷官,調候為急,不忌見官,這只是論原命中格局的配合,非定取以為用神。因為金到三冬,為病死墓地,氣洩而弱(金要生水),宜助宜幫,如果八字中金日主經七個字辨證後確實屬弱,再行火運的話,豈不是上見火剋,下見水洩,猶如一個人上嘔下瀉,看醫生還來不及呢,那有精力去求名發財?此時最喜行比旺地,亦喜土印幫忙。雖書云:金水固聰明,有土反成頑懦,扶助庚辛,惟用比劫,不宜見戊己印。其實在自己的實踐中,如果八字中沒有比劫相助,土印生金止水,亦是必要的,也不會成愚頑。
可見,金水傷官喜見官,是指金命人生冬天,天寒地凍,如果命中八個字中缺少火星(即官星)來取暖的話,用廣東話來講,等於這條命「凍過水」,是指不能成為富貴命的意思。那麼,如果八字中見到有火星(官星)了,是不是就都會成為富貴命呢?這又不然,還要看配合,其實重在配合。
論命的一切秘訣,就是在於看你對一個八字中的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的配合的分析和辨證,你分析得好,辨證得對,你算出八字就準確;否則,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學算命,到最後階段就是學會辨證。
早期階段是打基礎,學原理,例如學數學開始時得學:一加一得於二,學會了基本原理後,就上升到具體運用,結合各種不同的對象,各種不同的配合,經辨證後,會得出千變萬化的結果。只有這樣學,才能得到提高,否則永遠停在一加一等於二的程度,是很難提高的。
打個比喻:書本上我們學到了一加一等於二,但現在我說一加一等於一,你就認為不對了。其實前面的一,現在我是指一隻襪子,後面的一,是一雙襪子;一隻襪子加一隻襪子,等於一雙襪子,因為對象不同,配合不同,結果就不一樣。如果現在我說「有即是無」,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會反對這種說法,如果有人領悟到這個說法是對的,他就有可能在命理學上深入研究下去。
分析:
現在開始八字分析:十一月辛金,子中癸水得令,水盛金衰,且寒氣甚盛,為寒冬雨露,首喜丙火溫暖調候,所謂冬令「金水傷官喜見官」,但只是取其暖局,作為命局配合上的需要,以取定命格的高低,但並不一定全都取火為用神。
例如,如辛金日主身旺,即地支有申、酉、丑等為根,干有印劫相助,日主不算弱時,方真正喜火為用,喜木來生火為佐。故真正取火為用者,必須木火齊來,又要日主旺相。否則,辛金日主地支無根,干支水、木多見,見火反而成為剋洩交集之局,反主不利,此時是喜土、金為用神,火在這裏不過是命中配合上,用以調候的需要而已。
現看回此造,辛金地支無申、酉等強根,只見一辰土印,反見一子水,二卯木;干乃透丙、壬,雖有一己土生身,亦八字中明顯水木火強過土金,身弱無疑,屬上述第二種情況:身弱首喜金,土為喜用神,火運有土轉化可行,水、木運不吉。
傷官透出植根於子水,傷官強,聰明外露發揮。早運丁丑、戊有利,故學業順利,博士學位。寅、卯運反覆,或應在早期戀愛、婚姻不利。傷官見官齊透,傷官比正官強,男朋友會被其才華或行為嚇跑,因傷官代表才華發揮或處事行為,正官是丈夫或男朋友,後者被前者所傷,故四十歲仍小姑居處本無郎。(本系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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