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24日訊】據中國河北省紀委消息,經河北省委批准,保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潘靜蘇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潘靜蘇,男,漢族,1958年6月生,河北安新人。在其任保定市公安局局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名字被列在明慧網「惡人榜」上,且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被追查對象。
簡歷(摘自保定市政府網站)
1975.12:省水利廳工程局汽車大修廠工作
1989.02:獲鹿縣公安局民警
1989.08:獲鹿縣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0.08:獲鹿縣公安局副局長
1991.06:獲鹿縣公安局副局長
1992.01:石家莊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正科級
1992.05:石家莊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副局長
1996.01:省公安廳金盾汽車修理廠廠長
1998.09:省公安廳計劃財務裝備處主任科員
2000.04: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副處級偵察員、警官培訓中心主任
2003.04: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副處長
2003.08: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處長
2009.02:張家口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04:保定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04:保定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責任編輯:尤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