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誤導議會 澳洲工黨呼籲律法部長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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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律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被指在一項涉及律法諮詢工作流程的審議問題上誤導議會,影子律法部長德雷弗斯(Mark Dreyfus)隨機呼籲他應該辭職。布蘭德斯否認他在此事上有誤導議會之嫌。

據澳新社消息,今年9月布蘭迪斯告訴參議院,就政府討論整改一些新的工作流程準則的問題上,他在2015年11月一個會議上曾口頭向律法部副部長格里森(Justin Gleeson)諮詢過。該準則擬規定,在沒有律法部長的批准下,任何政府官員,包括總理,都不能向律法部副部長尋求諮詢。

然而本週三,在提交給參議院聽證會的一份陳述書中,格里森否認了這種說法,稱布蘭迪斯沒有就此事徵求過他的意見。格里森在文件中說:「在那次會議的任何時間,律法部長都沒有向他表明,他正在考慮簽發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規定律法部副部長的的職權性能、或要求一個聯邦機構的成員,只有在得到律法部長事先批准的情況下,才能接近律法部副部長。」

影子律法部長德雷弗斯根據這個陳述書表示,作為聯邦的首席法律官,律法部長在涉及到誠信的問題方面,應做到無可指摘。「顯然,參議員布蘭迪斯在向澳洲議會和澳洲人民撒謊,他未能履行他的職責。」他說,「布蘭迪斯試圖掌控這個權力,然後又對此遮遮掩掩。」

德雷弗斯一再提出布蘭迪斯應該辭職。在致參議院聽證會的一份陳述書中,布蘭迪斯堅持說,在去年11月30日的會議上,他口頭諮詢了格里森,並邀請他提供書面建議。

布蘭迪斯稱他仍將會和格里森在「融洽和專業的」基礎上進行合作。他承認自己在新準則方面與格里森存在著不同觀點。

「如果他尋求它(得到諮詢的機會),我將繼續願意進一步聽取副部長的意見,以解決他對整個(改動準則的)流程可能仍存有的顧慮。」他說。

布蘭迪斯說,整個事件純屬行政上的問題,而德雷弗斯把它「炒得太過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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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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