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舊金山報導)缺乏有力的證據,在美國這種講究法律的國家,最好先不要走法律程序,否則,不但要承受敗訴的風險,還可能為此支付巨額的律師費。因此,在證據不足的時候,一定要耐心等待,等待機會成熟,才可能一擊制勝。近日,聯合反高中校園手機塔的硅谷家長,就等來了這樣一個機會。
手機塔,家長們的心病
事件的起因是源於舊金山灣區菲利蒙聯合高中學區(Fremont Union High School District)的手機塔。目前,林布魯克高中體育館的屋頂上建有3家通訊公司的共7座手機塔。而學區還想再增建一座Verizon公司的新手機塔。
家長們出於對孩子的健康安全考慮,決定站出來反對校園建手機塔。在家長們的呼籲下,4月28日,當菲利蒙聯合高中學區委員投票通過了反對Verizon公司在林布魯克高中(Lynbrook High School)和另一所中學租用場地新建手機塔的計劃。家長們認為這與他們發起的強烈反對是分不開的。
雖然反建新塔有了成效,但是在到9月1日卻出現新的變化。菲利蒙聯合學區通過了另一家公司AT&T公司的續租申請。AT&T公司在聖荷西林布魯克高中體育館屋頂上的手機塔原本明年1月到期,因續約將至少再運行5年。
在學生家長想通過律師用法律手段解決該問題時,一則聯邦法律的規定讓家長們犯難。根據聯邦1996年頒佈的電信法(The Federal 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6)的規定,城市的地方部門不能以健康風險為理由,拒絕許可符合聯邦射頻輻射標準的無線通訊設施申請座落的位置。
從健康風險的角度來看,家長們如果收集證據證明校園內的手機信號發射塔影響到學生的健康,就得拿出具體的檢測數據和事實。從測量輻射值到分析輻射值是否超標、是否危害健康,每一步驟都專業而嚴謹,對家長而言無疑是困難的。
從另一角度看,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輻射標準是十幾年前制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在如今看來是否危害健康也是一個尚未有醫學定論的疑問。所以從健康的角度來反對在校園內建手機塔,在法律上存在理由不夠充分的問題。
新證據,讓律師看到勝訴希望
近日,有學生家長將加州註冊結構工程師黃智輝對林布魯克高中體育館屋頂做的建築評估報告,交到聖荷西天華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蔡旌明律師手中,希望得到他的法律援助。
蔡旌明律師表示,這份報告出自有18年實踐經驗的專業結構工程師之手,等於找到了專家證人。從建築的承重角度出發,分析其缺乏足夠的抗震安全性,比單就手機塔輻射危害健康的角度反對手機塔的建造和續約,更有說服力,所以蔡律師決定接收這個案子。
目前,林布魯克高中體育館的屋頂上有來自3家通訊公司的共7座手機塔,不包括輔助材料的淨重量估算有7千至1萬磅,其中屬於AT&T公司的天線和鋼平臺(不包括同軸電纜)約為2,610磅。運營商公佈的資料顯示體育館的屋頂有多處是輻射強度大、人們不宜進入的區域,平時對外關閉,所以黃智輝無法上屋頂獲得實際測量的數據。即使這樣,他的引用數據是來自通訊運營商早前關於該手機塔項目的公開報告和該建築的公開資料及谷歌地圖等,可信度較高。一旦案子開展下去,他就有機會進行實際測量。
根據2013年頒發的加州建築法(2013 California Building Code)及地震相關法律規範,黃智輝的評估報告認為,這個建有多座手機塔的屋頂,承重比加州標準超出1萬9千磅,屬於超負荷建築。在屋頂上增設的設施和手機塔令其增加的激振質量為13%,大於2007年加州建築法許可的5%,也大於2013年加州建築法許可的10%。如果遭遇地震,這座建於1965年的體育館將達不到抗震要求,主體建築都有倒塌的危險,對於學校師生能造成生命威脅。
11月5日,蔡律師代表兩位學生家長向聖塔克拉拉縣高級法院提交訴狀,將菲利蒙聯合高中學區及該學區的學監Polly Bove列為被告,基於林布魯克高中體育館承重超標,達不到抗震要求,學區和學監沒有對林布魯克高中學生盡到保護義務,要求學區拒絕與AT&T續約,關閉其它超重項目或進行修整,直到體育館達到抗震標準。
林布魯克高中今年被列入「全美最佳公立高中」前十名,83%的學生是亞裔。這個訴狀,將引發人們對校園手機塔安全問題的關注,學區少有地因安全問題成為被告。
蔡律師表示,希望這個案子今後的進展,讓很多這些高學歷華裔家長在付出一片苦心後,終有收穫。
責任編輯:馬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