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留學生加國殺母 二級謀殺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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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孝祺綜合報導)加拿大中國留學生湯遠熙殺母案,經由陪審團退庭商議11天後,11月12日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此案也是卑詩省陪審團退庭商議時間最長的案件之一。

現年28歲的湯遠熙是中國廣東佛山人,以交換學生身分來到加拿大,他涉嫌在2012年6月殺害母親後,將屍體裝進行李箱,棄屍於河中。此案在加拿大造成轟動。

據加拿大卑詩省《省報》(The Province)11月12日報導,週四,卑詩省高等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原本12人組成的陪審團減至10人,若再有一名陪審員退出,此案將會面臨無效審判。

在疲憊的陪審員做出二級謀殺罪判決之後,主審法官埃克(Williams Ehrcke)請陪審團做出對假釋資格的建議。隨後,四名陪審團成員認為應判處25年,三名成員認為20年,有兩人認為15年,只有一人認為是10年。

根據加拿大刑法條例,二級謀殺罪刑期是終身監禁,可申請假釋年期最低由10年開始至25年,具體時間隨不同案件而定,由法官在判決時宣布。 本案法官定於11月20日召開判刑聆訊。

聽到判決之後,被告席上的湯遠熙沒甚麼特別的反應。

法庭主要判斷湯是否預謀殺母

湯遠熙在2012年6月涉嫌殺害47歲的母親郭煉結。(視頻截圖)

湯遠熙在2012年6月涉嫌殺害47歲的母親郭煉結,從而被指控一級謀殺罪,但湯遠熙代表律師安德森(Troy Anderson)認為此案沒有預謀殺人的證據。湯遠熙對一級謀殺指控也不認罪,但對陪審團承認二級謀殺指控。陪審團的主要任務是判斷被告是一級謀殺,還是二級謀殺。

在討論中,評審團為了確定有關一級謀殺罪因素,要求檢方提供被告是否有醞釀和策劃案件的證據。11月9日,即審議的第八天,評審團表示,他們無法達成裁決,但法官埃克勸勉他們繼續努力。

此案控方認為,湯遠熙在殺人及後續處理過程中雖然犯了許多「錯誤」,但並不影響他是預謀殺人的事實,認為應處一級謀殺罪。但安德森則強調當事人是一時氣憤興起殺人念頭,應判二級謀殺罪。

最終,陪審團認為湯遠熙雖有殺母之實,但難以認定湯是否預謀殺人。湯遠熙在獲判後當庭還押。安德森稱當事人聽取判決後鬆了一口氣,知道自己犯下嚴重罪行,應該受罰。

此外,湯遠熙還被控教唆他人謀殺父親湯繼輝。此案將於明年3月開審。

案情回放

湯遠熙向警方報案稱母親失蹤,並開始和父親一起在大溫哥華地區通過媒體和其他渠道大肆尋找「失蹤」的母親郭煉結。(視頻截圖)

2012年5月19日:湯遠熙的父母湯繼輝與郭煉結來到溫哥華看望求學的兒子。

2012年6月7日:這是湯氏夫婦計劃登機回國的日子,但郭煉結神秘失蹤。湯遠熙則慫恿父親先回廣州,他已於當天早上殺害郭煉結,並把母親的屍體藏在行李箱中。

2012年6月8日:湯遠熙將裝有郭煉結屍體的行李箱投入菲沙河,然後回到住處處理證物。同日,他向警方報案稱母親失蹤。並開始在大溫哥華地區通過媒體和其它渠道大肆尋找「失蹤」的母親郭煉結。

2012年7月19日:郭煉結的藏屍行李箱被人發現,警方展開調查。

2012年7月到8月:警方懷疑湯遠熙涉案,派出臥底警探和湯接觸。

2012年9月7日:卑詩省皇家騎警逮捕湯遠熙並控以一級謀殺罪。

2012年至2015年9月:湯遠熙在羈押中。

2015年9月21日:此案正式開審。

2015年11月12日:陪審團裁定湯遠熙二級謀殺罪成立。#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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